正如今早〔星島日報〕報導;〔迷你債券〕與〔雷曼債券〕是兩回事,勿被早前証監會的錯誤描述(他們不知為何誤將迷你債券稱為雷曼迷你債券)所混淆!
迷你奪金債券35 --- Pacific International Finance Ltd. (安萬群島註冊)乃發行商,雷曼祇是掉期商(=負責找換,計數)和擔保人,個別銀行通知客戶是他們的責任,各人亦不用太心慌,我個人看來〔血本無歸〕是不會的,或許由現在開始便暫時收不到利息(這祇是個人揣測).
請細心看看以下証監會網頁,講明話 -----〔迷你奪金債券35〕 抵押品的本金和利息付款不受 Lehman Brothers Holdings Inc. 的財政表狀況現所影響.
如果証監局出的白紙黑字都不對辦,証監會的信用何存????
而發債券時的宣傳單章寫明與雷曼亞洲 Lehman Brothers Asia.....無涉的. 會不會各銀行未攪清楚便〔發晒茅〕通知客戶?令客戶白白死去不小細胞,有心臟病,血壓高的老人家會嚇死!有些沉不著氣的人會自殺的!!!
而且,到目前為止,也祇收過銀行一個通知風險電話,各人最好天天查詢該銀行及與各關心我們的政黨/報章聯絡,增加壓力給有關發行商/政府相關部門,保障自己的利益.
參考資料
http://www.sfc.hk/sfcCOPro/TC/displayFileServlet?refno=0477&fname=A08776317%20v0.1%20SFC_Exemptions_CH_MB3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