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工業意外賠償(還未受死因庭審訊)
死者資料
年齡/性別:57歲/男
工作:地盤散工
收入:$700 X 24日 (or 26日)
家庭狀況:離婚
要供養一已成年子女讀 Full-time Top-Up Degree(單學費約十萬)
特別情況:意外發生於在新公司上班的第一日
意外前幾個月因公眾假期多,返工日子頗不穩定(偏少),但收入為$750一日
負責公司有意於開庭前和解,提前賠償
想問除了勞工例規定的36個月人工賠償外,
1.還可以向該公司提哪方面的賠償?
2.最大賠償額可以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