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和內地人結婚

2008-09-20 8:34 am
b) 所需文件
1. 港方: 香港身份證 (正&副本)
2. 內地方: 戶口簿 (需註明未婚), 身份證 , 有效之港澳通行証 (正&副本)
註: 如內地方所提供的文件不足以證明其婚姻狀況 , 香港婚姻註冊處可能要求內地方提供由當地發出的單身証明.

以上都有了, 也在香港登記了結婚.
那若果不申請來港, 是否不用經香港的中國委託公証人辦理公証?

回答 (1)

2008-09-20 8:49 pm
✔ 最佳答案
因你的結婚證書是香港發出的,當你在大陸處理任何與婚姻有關的事情時,例如結婚登記,大陸看見你的香港結婚證書都會要你回港證明夫妻關係(或要你回港辦理其他事情),到時侯就有需要去找中國委託公証人辦理<<結婚證書證明>>。
而且因你是香港人,如有任何需要到中國處理的事宜,還可能會有其他文件要去中國委託公証人那裡處理,例如賣買大陸物業、委托、轉讓、繼承等等。
參考: 個人意見

收錄日期: 2021-04-25 22:22:2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920000051KK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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