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警999竟然唔受理

2008-09-20 7:55 am
小弟今日停車於房屋署多層停車場時鐘浮動車位,到取車時發現一部輕型貨車惡意攔住唔比我出車(成T字型)當時既使用率不到50%而我左右都有吉位,原來我泊左個位輕型貨車泊開個位(不是固定,是浮動)車場管理員都管唔到個司機就由他走,到我取車時完全走唔到,個管理員何我解釋,他泊開這個位,就以為係佢,(如果我知道就唔泊)跟住找該司機,完全失蹤,後來管理員叫我報警,我就叫他報係佢既責任,他第一次報警時間係18:15分左右,(唔受理),話房署既事,跟住再等,15分鐘後再叫他報警叫警察來,回覆(唔受理),當時我開始好驚,唔知點算就打左去政府熱線 講左個情況出來,比交通部電話報個情況出來隔在十分鐘有警察來前後用左40分鐘先見警察,後來警察登門才找出司机,這個司機當然話壞,我如何追究,覺得好恐佈警察唔理,向房署,警署,車場管理
更新1:

但我覺得受到威劦 當時覺得好驚,萬一車主回來對我有行動,又無警察 時間受損 可否請律師,要求警察解解釋 可否投訴警察,當時司機 因我每天都要去1一2小時 所以我好驚 謝謝回覆

回答 (4)

2008-09-20 10:18 am
✔ 最佳答案
http://www.legislation.gov.hk/chi/home.htm
章: 200 標題: 刑事罪行條例 憲報編號:
條: 24 條文標題: 禁止某些恐嚇作為
任何人威脅其他人 ─ (a) 會使該其他人的人身、名譽或財產遭受損害 ;或.....
而在任何上述情況下意圖 ─(i) 使受威脅者或其他人受驚;或....即屬犯罪。
註:假設能夠提供證據,例如錄音或影像,一般人聽到或看過這些證據,都相信某人有此意圖,就有足夠的證據定罪.
事實陳述並不構成毀謗,例如某電台公布某車牌及錄音,那只當作新聞陳述.明未?
香港司法機構:怎樣在原訟法庭進行民事訴訟?...有關合約、侵權、詐騙、傷害導致人身受傷或死亡,違反責任造成財產損毀等,幾乎所有涉及事實爭議的訴訟,都必須藉傳訊令狀開始訴訟。
http://www.judiciary.gov.hk/tc/crt_services/pphlt/html/hc.htm
http://www.legislation.gov.hk/chi/home.htm
章: 228 條: 4A 簡易程序治罪條例
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陳列或留下,或導致陳列或留下任何物品或東西,而這些物品或東西對在公眾地方的人或車輛造成阻礙、不便或危害者,或可能對在公眾地方的人或車輛造成阻礙、不便或危害者,可處罰款$5000或監禁3個月。
甚麼是法律援助? http://www.hkhrc.org.hk/content/features/handbook/ch7.doc
免費法律諮詢計劃:http://www.dutylawyer.org.hk/ch/free/free.asp
欲藉此項計劃尋求法律諮詢的市民,須前往任何一間轉介機構預約會見義務律師。
轉介機構網址:http://www.dutylawyer.org.hk/ch/free/referral.htm
電話錄音法律諮詢25213333錄音帶號碼及項目http://www.dutylawyer.org.hk/ch/73.asp?category=tellaw/tel_law
香港法律資訊網站 http://hk-laws.net/main.htm
香港明愛法律諮詢及家事調解服務 http://alimony.caritas.org.hk/page7.htm
香港網上法律大全 http://www.898.com.hk/epgs_cat.asp

2008-09-20 02:20:17 補充:
我身在海外,所以時間是半夜, 祝你問題早日解決.

2008-09-20 02:22:03 補充:
http://www.legislation.gov.hk/chi/home.htm
開始章號行列
輸入章: 200 or 228

2008-09-20 02:45:19 補充:
錄音會否觸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6100104467

章: 486 標題: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條: 51 條文標題: 釋義 版本日期: 30/06/1997
第VIII部
豁免
本部獲豁免而不受本條例任何條文管限...豁免範圍
第486章 第58條 罪行等.....

章: 486 標題: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憲報編號: L.N. 70 of 1999
條: 58 條文標題: 罪行等 版本日期: 03/08/1999
(1) 為─
(a) 罪行的防止或偵測;
2008-09-20 9:15 am
001你知唔知非法禁固同恐嚇係咪啊?
002講得無錯
2008-09-20 8:28 am
我們常常說.警權過.但其實警察是會受到很多限制的.警察唔受理,因為對方的行為(應該)沒有違反任何法律,因此法律沒有給予警察任何特別的權力(例如拘捕,拘留)去處理這個問題的.這似乎是停車場的管理問題.由一個管理員和一個警察去處理,其實沒有太大的分別.
2008-09-20 8:04 am
先向車場管理公司施壓力叫管理公司找拖車!
再報警話被非法禁固!
最後通知傳媒話被黑社會威嚇報警不受理。

收錄日期: 2021-04-19 01:54:5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919000051KK0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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