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公屋屋主, 家中其中二名住戶想聯名購買私人房屋.並以收租來供樓. 是否合法.
是否需剔名.
如4人住房剔除2名, 是否二定要轉細一點的公屋.
又買樓後是否需即時報房屋署
請指教, 十分感謝!
收錄日期: 2021-04-19 01: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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