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贅(zhu)婚,又稱“ 入贅 ”、“招贅”、“招贅女婿”,俗稱“倒插門”。 贅婚是男嫁女娶,夫以妻居的一種舊式婚姻。 這是一種男子就婚於女家,以女家作為主體關係的婚姻形式。 招贅一為延續子嗣 ,故夫改女姓;二為得一男勞力,支撐門戶。 受贅者與進舍夫一樣,在家庭中地位較低,在社會上受人歧視。 贅婚,是一種母系社會男子就婚到母系家庭婚俗的殘餘或變異。 這從階級關係上分析,贅婚是私有製社會貧富不均的產物,這也是它的主要特徵。 從宗族嗣承關係上看,贅婚帶有為女家接續宗祧的性質,這是原始贅婚受封建家庭觀念影響後的變異表現。
舊時,入贅之日,由女家備四人轎,並用行人執事,專迎新郎 ,俗稱“抬郎頭”。 或先一日由女家按去,宿新房中,正日,花轎鼓吹,抬新娘兜喜神方一轉,似男家迎娶,到門拜堂。 亦有新娘不坐花轎,屆時男女拜堂成親,禮節儀式從簡。
舊社會的傳統思想是“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所以,強調要有男丁來傳宗接代 ,繼承宗支。 若某家只生姑娘而無男嗣,就有後繼無人之患。 為了傳宗接代,便由親戚朋友引薦或經媒人介紹,招外村他姓的一個男子來同自家的女兒結婚,男的就此進入女家,變成女家的兒子而不是女婿。 這種婚姻形式就叫“入贅”,也就是俗稱的“進贅”。 至於女家原來那位姑娘,既是女兒,又是媳婦。 從此,入贅女家的男子要永住女家,並要放棄原來的姓氏而改用女家之姓,同時寫入族譜之中。
贅婚這一習慣的形成,因素不一。 有因女方種種困難,乏人照料,故招婿以服役者;有因女不忍離開父母,求侶有心,故招婿以入贅者;有因女家境況窮困,家口以單,故招婿以防窮養老者;有因家有女無子,恐世代自此絕,故招婿以接嗣傳代者;有因兄弟眾多,或隨其所欲,或無力婚娶,故願就贅於女家者,凡此種種。 大多入贅改姓。 不改姓者,亦有其例。
入贅的婚姻儀式通常比較簡單,不事鋪張。 但也有華僑或殷富之家,先讓入贅的男子來家居住,而令女兒到外祖母家居住,到了婚娶吉期,照樣有花轎到外祖母家去迎親,照樣擔嫁妝和鼓樂伴行,家中照樣安排等新人的隊列,用熱烈的砲聲迎接新娘入門,照古例踢轎門、請出轎、牽新人上廳堂行交拜禮,同樣鼓樂喧天炮聲震地,大宴親友和賓客,用熱鬧的場面把入贅形式加以掩蓋,使男子堂而皇之地娶親,女兒照樣坐花轎“出嫁”做新娘。 入贅的男子,往往要由女兒親自挑選,從這一點上說,比那些姑娘被蒙在鼓裡,單憑“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 ”包辦的婚姻更勝一籌。 另一種入贅的情況屬“頂房祧”。 如同宗平輩兄弟之間,有一房無男女生育,絕了後嗣,為了傳宗接代,便抱養了一個女孩。 待女孩長大成為待嫁姑娘之後,便從同宗平輩兄弟之間,挑選一個兄弟較多的男子來同這位姑娘結合。 至於婚禮隆重與否,則由雙方特別是女方家庭經濟情況來決定,但無論婚禮繁簡,總要履行這一道手續,舉辦這個儀式。
久居西雙版納的布朗族,流行“偷女婿”風俗,這裡青年男女社交自由,戀愛自由。 兩人情投意合,便結蓮理。 結婚前,選擇吉日,男家準備好米、肉、茶、草、煙等,由媒人送到女方家。 次日,在新娘親戚家辦酒席,當晚,夜深人靜,新娘和她的女伴們悄悄來到新郎家,破門而入,把新郎“偷”走,新郎也不抵抗,如綿羊似的跟著到女家。 之後,新娘家長為之舉行“拴線”儀式,向一對新人祝福。 在秦、巴山區流行“迎”新郎之俗,或稱“招女婿”。 招女婿時要舉行一定禮儀,與布朗族不同,這裡禮品不是男方籌備,而由新娘家操辦,女方家準備好生活用品作“嫁妝”。 迎親那天,首先由新娘穿上新裝,領著七個未婚姑娘去男方家“迎”新郎。 及至男方家,擺出“嫁妝”,請男方家客人、左鄰右舍欣賞、品評。 禮請新郎家客人,勸慰男方父母,接著迎接新郎啟程、上路。 之後,接親的人把新郎迎進女方家,舉行婚儀,七個姑娘再把新郎擁進洞房 。
2008-09-26 12:23:35 補充:
以前的人三妻四妾,所以子女有嫡庶之分,則是正室所生的兒子為嫡出,稱嫡子(長子為嫡長子),嫡子所生的兒子為嫡孫。而妾所生的兒子是庶出,稱庶子,庶子所生的兒子屬孫子但不能稱嫡孫。 p.s. 正式寫法- 長子嫡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