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辭職期間請病假, 會唔會有問題 ?

2008-09-19 5:20 am
我份工係合約制, 每個月都有 3 日有薪病假
但係我岩岩比左信辭職信, 下個月就會走
如果我依家先請病假
會唔會扣左我人工 ?
((( 但我之前冇請過病假, 所以, 我冇請over三日病假 )))

我平時請病假都會有人工出, 只要唔請超過 3 日就可以
唔知我呢個時候先請病假, 會唔會扣我人工呢 ?

謝!!!

回答 (5)

2008-09-19 6:07 am
✔ 最佳答案
有醫生紙就得啦, 按合約無理由扣你人工, 不過做人要睇遠D, 如果你詐病而被上司知道, 雖然你即將走人而吹你唔脹, 但reference letter唔慌會好睇
2008-09-22 1:23 pm
3 日有薪病假唔知適唔適用辭職果個月,不過如果連續4日病假僱主就要比人工5份4你,必須要醫生証明
2008-09-21 6:23 am
一日病假就無問題, 但若果你在通知期內連續告假, 僱主有權懷疑你存心欺騙, 可能會追究.

例如你公司一向都有有薪病假, 但這不是法定, 所以可以不支付.
或向你反追討代通知金(病假日數)
2008-09-19 11:49 pm
我們現正招募企業助理, 每個月都有 6 日有薪病假,
返星期一至星期五, 如果比左信辭職信,
不會扣你人工, 92320740 陳生
電郵履歷 [email protected]
2008-09-19 8:25 am
有關病假的相關資料,詳述如下:
有薪病假的累積方法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服務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4天。有薪病假最多可累積至120天。

領取疾病津貼的資格
僱員領取疾病津貼須符合以下資格:
1. 病假不少於連續4天(除懷孕僱員因産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産而缺勤,在這些情況下,如符合下述的規定,每一天病假均可享有疾病津貼);
2. 僱員能夠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請參考本章「有薪病假的類別」部份);及
3. 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見上文第一段)。
僱員在下列情況不可享有疾病津貼:
• 如僱主辦有經衛生署署長認可的醫療計劃,僱員無合理解釋,拒絕接受醫療計劃下的公司醫生診治或不聽從該等醫生的指導。(如僱主所經辦的認可醫療計劃沒有涵蓋某一醫療系統的治療,則僱員仍可選擇向該沒有被涵蓋的醫療系統下的任何註冊醫生、註冊中醫或註冊牙醫求診);
• 病假適逢法定假日而僱員可享有該假日薪酬;或
• 僱員因工受傷,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可獲得補償。

疾病津貼
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以下「指明日期」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12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疾病津貼須不遲於正常發薪日支付給僱員。

違例與罰則
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支付疾病津貼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
http://www.labour.gov.hk/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5.pdf


2008-09-19 01:10:32 補充:
即使你每月請病假多過3日,但只要你有累積病假可以被公司扣除,公司不可以不將病假工資不出比你的。勞工法例的最低標準,是連續4天有註冊西醫的病假紙;但公司有權將此標準提高,可以是不需要4天也可以給僱員有薪病假。但總不能低於勞工法例的最低要求,否則,即使是簽了合約,也會無效的。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05:4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918000051KK0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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