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債券(minibond)有無苦主組織爭取公道? 有無人起website 或forum等團結苦主? 有無人找議員幫手?
迷你債券單張大大隻字話: 同和黃太古等大公司信貸表現相連. 引導我們計算風險. 我們作決定時也是考慮和黃太古等大公司的可靠性.
現在和黃太古等大公司仍然屹立不倒. 這證明我們投資時無做錯嘢.
而家為何這些minibond好似只同美國次按債券有關! 點解好似同這等大公司信貸表現完全無關!
又點解只係中介人死咗, 同和黃太古等大公司信貸表現相連嘅債券會有咁大影響. 例如, 買樓過程經紀或律師死咗, 間樓唔會無咗或無故大幅貶值.
相信這些債券發行時有香港政府監管機構監管. 但點解而家和黃太古等大公司信貸表現都無問題, 我哋又無做錯嘢. 點解我地要無辜受災? 而好大可能損失我地大部份血汗錢. 監管機構監又有無責任呢?
雖然可能章程有細字講其他嘢(devils in the details). 但大大隻字都唔可以亂講,誤導. 這方面無把好關, 連累無辜的巿民大衆. 監管機構是否有失職呢?
請各苦主聯合爭取公道討回大家的血汗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