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根據法律任何男性與16歲以下女仔性交都係犯咗衰十一, 除咗個男仔係13歲以下.
因為法例規定13歲以下嘅男仔係無性交能力嘅 (雖然大把13歲以下男仔試過搞嘢...). 但個男仔可以被控非禮.
但如果個男仔係個10歲小朋友, 咁就非禮都唔算, 因為法例規定10歲或以下嘅小朋友係無需要負刑責嘅.
2008-09-18 22:07:58 補充:
法律上女人係唔可以強姦男人嘅. 所以如果一個成女人搞個10歲小朋友, 佢只會被控猥褻侵犯. 但如個女仔未夠18歲, 係唔會被告嘅.
你睇番幾個月前 "寂寞印傭搞未成年少主人" 嗰單case, 印傭只係被告猥褻侵犯, 判咗4個月.
2008-09-19 17:21:26 補充:
刑事罪行條例第118條第3節講明, 強姦嘅定義係任何男子與女子非法性交而該女子對此並不同意, 或該男子罔顧該女子是否同意 即屬強姦. 條例好清楚咁列明強姦只適用於男人對女人作非法性行為. 並無法例話任何女子與男子非法性交而該男子對此並不同意就係強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