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居屋除名手續,因為想申請一人公屋

2008-09-18 5:19 am
本人申請公屋,但係公屋申請組話我有間居屋有我名,要我除名先可以申請到,但係我同屋企人分開咗好耐了,我諗佢地果時攞間公屋去抽居屋,所以有我名,因為間公屋有我名,但係抽到居屋無除我名,所以我申請唔到公屋,但係我連佢地間公屋都無住過,所以我都唔知佢地有間居屋,直到公屋申請組話我知,佢地有話我知間居屋個地址,但係我同佢地鬧不和先分開,都有十幾年無見過了,想問可唔可以一個人去除名嗎?

回答 (3)

2008-09-18 9:57 am
✔ 最佳答案
可以。原則上是不行的,不過為免有人利用此原則來取利,所以有方法可以的。
你照填表格,記得要有新地址證明;業主簽名就「吉」左佢。之後,你在表格上的空白位置(又或另外一張白紙寫都得),寫上「因業主不和,無法取得業主簽名(無法與業主聯絡)。由於本人申請公屋需要刪除戶籍,請房署能將本上在上述單位的戶籍刪除。萬分感激!」。
房署收到你的申請書便會打電話給你確實(最好親自交啦!),約2個月時間便能將戶籍刪除;刪除戶籍後會寄一份「證明書」給你,第日房署有乜電腦故障,你就用這份「證明書」來證明你的清白。不過你要有心理準備,因為居屋業主始終會收到房署的通知信,說已將你的戶籍刪除。
但申請書不是交房署總部的,是你們的居屋「同區的某個公屋辦事處」。(詳情可以打電話去房署問吓!)

居屋/私人參建計劃單位戶籍資料更新
表格HD771c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hdw/content/document/b5/others/HD771.pdf

資料來源:被自己阿媽要脅二十萬元才肯簽名的我


2008-09-18 01:59:45 補充:
更正

「因業主不和,無法取得業主簽名(無法與業主聯絡)。由於本人申請公屋需要刪除此居屋戶籍,請房署能將本人在上述單位的戶籍刪除。萬分感激!」

公屋都同樣可以不用戶主簽名的啊!

2008-09-18 21:25:45 補充:
親愛的樓下:

我只是想告訴你,我就是用以上方法除了名,而且還是去年10月的事。因為我沒有錢給我媽,二十萬元,唔係人人都咁講親情,亦都唔係人人都咁有錢。

2008-09-18 21:31:16 補充:
其實房署收到此類個案,會與業主/戶主聯絡,希望他們能抽空簽個名。假若業主不肯簽名,他們唯有照實紀錄在案。如果業主不同意刪除戶籍,就要他們提出有力的證據,證明申請者是仍然在上址居住的。

最佳的證據是申請者與業主一同上門說明吧!
2008-09-19 1:41 am
無論乜理由,你都一定要除了名才可以,因為你一個人唔可以分開在兩間屋內。 你到居屋中心取除名表要你家人簽名。因有些文件要證明你無份在那居屋。
唔可以單人除名的
2008-09-18 8:05 am
原則上不可以, 要由居屋的業主(全体) 簽名作實, 才能申請.
不過, 你可嘗試到 -- 租約事務管理處 申請, 要有住址証明 , 說明是申請公屋, 應該不會留難.
現在單獨申請公屋大過天, 通常會通融.

2008-09-20 10:17:39 補充:
你家人唔係有心用你的名, 不過綠表買居屋, 一定要將租約上的名字全部搬過去.
而除名手續對你來講很容易, 但佢地無你之住址証明 及 你的簽名, 所以無替你除名, 不要怪佢地.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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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917000051KK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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