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好簡單, 如果這是一間在香港註冊的公司, 你就可以到公司註冊處查出這一間公司的資料, 包括通訊地址, 甚至股東, 董事......
你可親身到下列地址:
香港金鐘道66號
金鐘道政府合署13樓
公司註冊處
公眾查冊中心
星期一至五 :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
該處有職員教你如何申請查找資料, 交些少錢, 約十多二十元, 視乎你要的資料而定, 等一會就到手了!
或到以下網址:
http://www.icris.cr.gov.hk/csci/
也可即時查找資料, 但要網上付費.
只要你再以雙掛號的方式寄往他們的註冊地址, 他們便不可以推說沒有收到.
1. 首先你應該進行查冊, 取得業主名稱, 如果是有限公司, 你要進一步查公司資料, 可以參考樓上第一位回答者的意見, 業權查冊及公司查冊均可網上完成, 業權查冊上土地註冊處的網頁, HK$10, 公司查冊可以上公司註冊處的網頁HK$25
2. 業主立案法團是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成立, 法例的要求是把開會通告放入單位或信箱, 即已完成手續, 至於個別業主收不收到, 並非大會召集人的責任, 亦不會構成法團無效的理由, 詳情可向香港房屋協助求助, 他們有成立法團的資助
3. 成立法團的要求
3.1 取得業主名冊, 如果戶數多的, 可要求民政處免費提供, 所有大廈在得到5%業權的業主要求下, 可委派代表向民政處要求免免取得業主名冊(免費名冊只提供一次)
3.2 如果戶數不多, 每個單位的查冊費是HK$10, 不想花時間在民政處, 可直接去土地註冊處查冊, 記得同時要取得公契
3.3 向香港房屋協會申請大廈管理資助計劃, 成立法團後有HK$3,000的現金資助
3.4 由不少於5%的業主作為召集人, 如5%的業主超過1人, 委派一人為召集人代表
3.5 召集人發出開會通告, 通告上包括日期, 時間, 地點, 議程, 議程的實質內容只有兩項, 一是成立法團, 二是選委員
3.6 通告最少要足14日通知, 開會當天不計, 即實質要15日通知期, 把通告張貼於大廈當眼處, 把通告放入每個單位的信箱, 或直接放入單位內
3.7 記得邀請民政處及房協
3.8 開會當天有最少3成業主同意並過半數, 法團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