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若你們是自僱人士,又要在同一公司內,那麼你們應該是合伙人了!你們又不想因工受傷或死亡時有勞工責任,就應每位合伙人訂立合作協議,以防有合伙人到出意外時,反口指是受僱於某合伙人。
因到時若上法庭,法庭會看該受傷人士的實際工作情況,如是否受指示工作,受指定時間地點及出糧情況等去判定該人士是受僱或自僱,合作協議有助公司確定其合伙人身份,以免去勞工保險責任。
私人保險並不能抵償勞工保險的責任,就算是老細畀錢亦不可。
若合伙人因工受傷或死亡,法律上,公司是沒有必然要承擔的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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