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想問下法律意見,可以透過D咩途徑~~

2008-09-15 8:14 pm
我有個朋友因為打傷人所以被人告
但係佢係出於好心
事因被人打傷那個人都係我朋友
但係佢企圖自殺...
咁我個朋友就為左阻止佢自殺
就禁住佢......係佢爭扎期間
唔小心打傷左佢隻眼

之後被人打傷個個~就話要告阻止佢自殺那個朋友

其實之前已經落左口供
但係就會係今個月上庭

我想問下被告而家趕唔趕得切請法援幫手?
如果得又可以透過D咩途徑?

而且我想問下咁GE案件...被告會唔會有機會唔駛留案底?
因為其實佢都係一個學生黎
更新1:

咁其實要唔要請律師? 因為警察方面同我個朋友講:「有機會留案底」 我就係我朋友有事///

回答 (1)

2008-09-15 9:00 pm
✔ 最佳答案
照你咁講好小事啫. 你朋友出發點係阻止佢自殺, 又唔係存心打佢 (法律上叫做 "無 mens rea"), 大家扭埋一舊唔小心整到啫. 上到庭照直同個官講就得, 應該唔會判有罪嘅.
就算真係判有罪 (我就唔信會), 法官都九成會判簽保守行為1年. 如呢1年唔犯法, 就唔使留案底嘅.
法援係唔做裁判法院 case 嘅. 裁判法院有當值律師服務 (收費 $400, 無錢可申請豁免). 上庭當日早d去到法庭揾佢幫手就得.

______________________
P.S. 你果位自殺之友都幾野蠻喎.... 恩將仇報...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51:2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915000051KK00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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