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商品寄來時,我都在上班,
而後收到郵局的掛號領取通知單
去郵局領取時,服務人員說 商品已經退回寄件人了(賣家)
請問
1.我有義務再付一次郵費,叫賣家將商品再寄一次嗎?
2.賣家應該自己再付一次郵資,將商品寄給我?
謝謝喔
更新1:
請給我法律知識 喔 謝謝
請給我法律知識 喔 謝謝
收錄日期: 2021-04-27 1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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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913000016KK10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