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表申請居駤一問!

2008-09-13 6:29 am
家住公屋 但只用 爸和妹妹 名義申請!
現想申請居屋 可否用我和媽媽兩人名義申請?
如果可以又應怎填婚姻狀況?

回答 (4)

2008-09-13 6:44 am
✔ 最佳答案
不可以,即使你媽媽本身沒公屋戶籍,是必須與配偶(即你父親)聯名申請。除非你們想作虛假陳述,否則你媽填得「已婚」,就必須上報你父親上去。
如果你們是想用綠表的話,就填晒4個人上去;買居屋收樓後60天內,必須無條件退還公屋單位。如果你想用白表的話,就你和你妹妹(如果你們都夠18歲的話)組成白表非核心家庭;不過想問你妹是跟你同父母的嗎?為何你妹有戶籍,而你卻沒有??因為非核心家庭是非直系親屬,但必須有血緣關係。
2008-09-16 7:21 am
他們法律上是合法夫妻~~~但媽媽的工作有房屋津貼!
如若可以加上她一起申請會好得多!
2008-09-13 8:52 am
媽媽同爸爸是合法夫婦.申請時要歸立公屋户籍.會響响你公屋..其實你用自己名義申請最好.


而白表人士只要年滿18歲及有故定入息



家庭人數    每月入息限額(元)   資產限額(元)
1人       11,000(11,579)     305,000*



申請人須在香港住滿七年及其在港的居留不受附帶居留條件(與居留期限有關的條件除外)所限制
2008-09-13 7:49 am
你爸爸和媽媽在法律上的關係如何 ?
如果佢地在法律上並沒有任何關係, 原則上可以照你的方法去做.
不論在香港 / 國內 / 世界上任何地方, 都受到香港法例承認及保障.
不過, 如果佢地是老人家, 舊式婚姻組合也是承認, 也受到法律保障.
佢地的婚姻狀況, 必須要如實呈報 ( 已婚 / 未 婚 / 離婚 ). 同居都是未婚.
但你最好了解一下, 佢地在法律上的定位.

2008-09-16 00:13:37 補充:
公屋/居屋的申請書上, 都要求所有申請表上的人仕, 必須與配偶一齊申請.
你父母是合法夫妻, 申請書上一定要 2夫妻一齊申請, 或 沒有 2人名字, 二擇其一.

如果申請表上有你父親名字, 成功揀樓後, 因為你父親是戶主, 必須交回公屋, 就算你用白表申請, 亦不例外.

你媽媽亦不可以單獨申請, 因為無論佢是否申請人, 凡佢的配偶亦須同列於申請報上. 結果是一樣.

如果要房屋津貼, 唯有買私人樓.
要買居屋, 則要用單身人仕 (白表) 申請, 無房屋津貼.
要房屋津貼 + 居屋, 則要用綠表.

2008-09-16 00:15:35 補充:
婚姻狀況 : 填已婚.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04:2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912000051KK0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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