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債主不能向家人追討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從法律角度而言,
若有人「處心積慮」在自殺前
將財產轉名或交予親人,
以免死後財產會被債主取去,
這種行為在法律上是「無犯法」,
因法律上債務是「跟人」,
當欠債人死後,
除非家屬在死者借貸時出任擔保人,
否則債主不能向死者家屬追債。
收錄日期: 2021-04-22 22: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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