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 是不是公屋戶主可以不用補地價買居屋?
是. 你可以用綠表直接向房署買居屋, 或向二手巿場買入未補地價居屋, 條件是交回公屋給房署
2. 但私人屋苑便沒有免地價的減免
當然了
3. 那是否買居屋比較好呢?
如果自住, 而你又未去到要住豪宅的身家, 買居屋是好的, 如果要投資, 居屋無特別好處
2008-09-09 00:47:22 補充:
4. 簡單及慨括地說, 居屋較同級私人樓平3成, 這是因為政府免地價造成, 政府免你這個地價, 是希望買家安居樂業, 達致社會穏定的目的, 而不是方便你投資, 所以免地價的同時, 有特別的限制, 包括不得放租, 未補地價而放租是刑事罪行, 在未補地價前, 不可自由放售, 只能賣給綠表買家, 平買平賣, 你能否從賣居屋中取利, 視乎樓巿升跌, 例如你以100萬買了居屋, 樓巿升兩成, 你可以賣120萬, 但同期的私人樓不也是升兩成嗎, 你以100萬入的私人樓, 同樣可以賣120萬, 居屋無特別好處
2008-09-09 00:48:32 補充:
5. 但自住就不同, 由於免地價而平三成, 同樣100萬的樓, 居屋會比私人樓大三成面積, 你以同樣價錢而可以享受多三成的面積, 只要一天自住居屋, 你都可以享有這項好處, 所以自住有利,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居屋巿場的買賣偏低, 因為賣了就買不回, 綠表只能買一次, 除非發左可以住上半山, 或者財政困難焗住賣樓救命
2008-09-09 00:52:19 補充:
6. 我是公屋戶主, 正打算買明年的回購居屋單位, 我心價的屋苑是2000年樓, 三房大單位的賣價大約是180萬, 實用面積有650尺, 如果是私人樓, 無300萬唔好想
2008-09-09 12:45:30 補充:
7. 你的問題真多, 實在是買樓初哥, 居屋尚有三期貨尾, 貨尾是新樓但空置數年, 同時亦有回購單位(以前房署有回購保証, 五年內業主可以用原價售回單位給房署, 97後樓價大跌, 部份業主為免負資產, 把層居屋還給房署, 房署為免再領野, 已經取消回購保証), 回購單位是曾經有人住過, 但業主在買樓後不足五年把樓還給房署, 今年有一期, 明天開始派表, 請自己睇新聞, 明年有最後兩期, 然後居屋政策收工
2008-09-09 12:53:33 補充:
8. 雖然說居屋賣完最後三期就取消, 但巿面還有二手居屋發售, 我所謂"賣了買不回"的意思是, 假設你有層180的綠表居屋, 是三房大單位, 你可以把層居屋賣掉, 套回180萬, 但從此你可再買居屋, 你套回的180萬如用以購買私人樓, 只是一個細的2房單位, 在這種情況下, 你會賣掉層居屋嗎? 除非你打算永久離港已經沒有住屋需要, 或者發咗, 住得起半山, 唔想同d窮鬼一齊住, 又或者你好唔拈, 要賣樓救命, 唔係你點會賣層居屋, 都係一句, "賣了買不回"
2008-09-09 12:54:26 補充:
更正 : 但從此你(不)可再買居屋,
2008-09-09 13:01:38 補充:
9. 補了地價的居屋等同私人樓, 沒有任何居屋的限制
假設你是綠表買家, 你可以用180萬買綠表居屋大單位(未補地價), 也可以用270萬買同一質素大小的已補地價居屋(私人樓), 你會買後者嗎? 答到你的問題沒有? 綠表買家不會放棄優惠去買私人樓, 記住, 己補地價居屋等同私人樓, 同理, 己補地價居屋的業主不會用綠表價賣樓, 一定是私人樓巿價
2008-09-09 13:05:01 補充:
10. 你終生只能買綠表居屋一次, 所謂綠表資格, 是你交回公屋以換取買居屋的權利, 如果你把自住居屋賣掉, 今後只能買私人樓, 亦不可申請公屋, 因為你買居屋的時候, 有一份文件要你簽, 你同意永遠放棄申請公屋的權利
2008-09-09 13:11:04 補充:
11. 如果你是向房署購買居屋, 全部是未補地價的, 地產舖的價目會說明是綠表居屋, 還是自由巿場, 其實一目了然, 因為價錢分別太大, 好似你去超巿買蛋, 美國蛋同大陸蛋一睇價錢就知, 至於樓巿升跌問題, 同股巿一樣, 知道就發啦, 考你自己眼光
2008-09-09 13:17:54 補充:
12. 私人樓(包括居屋)跟公屋的在開支上的分別, 第一是管理費, 居屋的管理費一般算平, 視乎單位大細, 一般每個月由HK$500 - HK$1000之間, 超過一千的未有所聞, 另外是每季一期的差餉, 每期千幾到二千幾, 視乎層樓質表, 此外還有維修費, 樓齡超過二十年的, 定期要維修, 公屋都要換渠油外牆啦, 不過房署比錢你地唔使理啫, 但私人樓要業主集資
2008-09-13 23:42:24 補充:
1. 假設我有一層100萬的綠表居屋要賣, 我可以直接以100萬賣給綠表買家, 亦可以補地價50萬, 然後以150萬賣給任何買家, 因為補地價後的居屋等同私人樓, 記住, 是先補地價, 然後賣樓, 曾經有居屋業主由於不清楚要補多少地價, 被地產經紀誤導而引致有捐失, 以上面的例子, 業主以為只要補30萬地價, 於是以130萬賣給自由巿場的買家, 結果他要先付50萬補地價, 自己實收得80萬落袋, 所以綠表買家又好, 自由巿場買家又好, 比得起價的就是買家, 大家都是認錢唔認人
2. 以上補地價的例子只是一個方便解釋的說法, 每個屋苑的補地價百份比不同, 視乎當初房署賣樓的拆扣
2008-09-13 23:46:39 補充:
3. 你一旦以綠表買了居屋, 即不能再申請公屋及不能再以綠表買居屋, 不論你的綠表居屋是否賣了, 所以不存在先賣了A綠表居屋, 再買回B綠表居屋的可能, 你可以賣綠表居屋, 但不能再買綠表居屋, 所以我說賣了買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