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蕭若元寫這封公開信給譚香文, 譚香文可以出律師信告蕭若元嗎 ?

2008-09-07 1:01 pm
臭 罌 出 臭 草 - 
致 
尊貴的立法會譚香文議員

我稱呼妳為「尊貴的」,是因為你的議員身份,這是一個憲制的地位,技術上應享有被稱為「尊貴的」資格。但實際上,妳在我的眼中,甚至在過百萬香港人的眼中,不過是一塊又老又臭的豬扒,或者,直接點說,是一名人渣。話說回來,「人渣」這地位同前述的「尊貴的」是相對的、是互相依存的、是正反合的辯證式的,當然也是不可須臾分的,因為你不是議員就不是人渣,既然妳譚香文是尊貴的議員,就非得是又老又臭的豬扒,也非得是人渣不可。

是的,我在有的放矢。這是源於妳在本年二月八日寫給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的信件,建議今後所有交給稅務局的報稅表必須交由專業人士負責,主要是會計師,即是妳的專業及妳所屬的功能組別。

毋須交稅,也得聘用會計師報稅?
粗略估計,香港超過二百萬人需要報稅,真正要交稅的只有七八十萬人。換言之,香港有一百多萬人需要報稅,但毋須交稅。這些人主要是貧苦大眾。一旦要交由會計師代為申報,相信費用不會少於二千元,這是根據現時會計師的一般收費而估計,而到了那時,會計師的工作量大增,會不會進一步加價,又另當別論了。

xxxx──這當然是荒謬之談,卻是律師們的最大喜訊。

功能組別無恥 業界利益至上?
這一點就關係到閣下尊貴的議員的身份。作為一個普通人,誰都有言論的自由,但作為一位憲制人物,妳的一言一行,是有代表性的,更何況,這封並非私人信件,而是妳直接寫給一位局長,副本呈交財政司曾俊華司長,因此這絕對是一份正式的文件,妳無法狡辯。妳身為議員而寫出這封信件,就是人渣,這兩者是不可分的。

司馬昭之心,昭然若揭,妳寫這封信的目的,就是為了討好選民。話說要求立法會全面直選的公民黨,對參加功能組別選舉的理由不斷消毒了無數次,但事實勝於雄辯,就算是大家最看不起的民建聯,在功能組別選舉中,也沒用過如此無恥的招數來拉票。不妨用這角度看,用損害大部份市民利益的方式去拉票,這肯定是直選的毒藥,為了一千幾百票,不惜得罪百多萬人,用這樣黑心無恥的方法去參加功能組別選舉的候選人和政黨,標榜他們是支持直選的民主派,明眼人豈非一眼就能看穿這是掛羊頭賣狗肉麼!

公民黨與譚香文,是一山丘之貉
事實上,當妳這封無恥的信被公開後,公民黨一直未有反駁,妳的另一位同志張超雄亦選擇迴避這問題。既然公民黨沒因此事件同妳劃清界線,我只能假定妳們是一丘之貉,我亦有理由這樣假定。皆因公民黨雖一直反對財閥壟斷,但卻一直支持專業壟斷,因為他們的骨幹正是律師、醫生、會計師這類專業人士,偏偏香港的專業人士收入及收費卻是全球最高,公民黨擁護這種壟斷,正正是殘民以自肥,一心把錢從小市民的口袋掏到自己的夾萬,資本家搞壟斷還要拿出資本和製造就業機會,而且還得露出猙獰的真面目,公民黨等專業人士搞的壟斷非但不用成本,也無需製造就業,居然還以民主擁護者自居,小市民給賣了下海還以為他們是救世主,說偽君子比真小人還可怕,信焉!難怪公人民黨樂此不疲地參與功能組別選舉,原來是要向自已及界別輸送利益。

說到妳的答辯,就更可笑了,妳竟敢說信中並非針對所有人,我想,就算只有小學程度的人,也該知道「all tax return」中的「all」字是甚麼意思,這包括了所有的薪俸稅、利得稅和物業稅,妳敢說不是嗎?我相信妳是敢的,因為妳既是一塊老豬扒,也即是豬,只有豬的智力才會寫出這封信,而這種建議也只有豬才會贊成,就算是身受其益的會計界,也絕對不敢冒天下之大不諱,同意妳的謬論。

問題來了,妳的信只是一塊老豬扒寫的蠢話,建議一定不會給接受和推行,我為甚麼花時間來寫和花錢來登這封給妳的信呢?

原因是,我並非要證明妳是一塊老豬扒,這一點不須證明,只要視力正常就不會有任何懷疑。我只是疑問,這封信證明了妳是一個無恥的人渣,這也算了,因為政壇中這種人多的是,問題是,妳居然還是一塊愚蠢的無恥人渣,人蠢到妳這地步,真是無藥可救,而居然公民黨竟然對妳不離不棄,到了現在還要繼續同妳背書,恰好證明了妳這塊老豬扒之所以腐臭難聞,正好是因為浸了在一堆臭水當中,正是臭罌出臭草,此臭罌者,公民黨是也。

意不盡而言不能不盡,我跟著想說的話,正是百多萬貧苦小市民的話,盡在不言中吧。並祝

一家安好,包括令壽堂在內!

草民 蕭若元敬上

回答 (5)

2008-09-08 9:21 pm
✔ 最佳答案
香港地,依家鬧人無乜事!你出律師我又出,最可能係「庭外和解」,比一萬幾千妳補償一。
但如果妳將事情鬧大,即係再公開比人鬧
圖片參考:http://tw.yimg.com/i/tw/ugc/rte/smiley_40.gif

點樣無咁傷?
圖片參考:http://tw.yimg.com/i/tw/ugc/rte/smiley_6.gif
2008-09-08 12:07 am
呢封信係唔係蕭若元寫既本小子不知道, 但蕭先生身為才子, 寫下如此又身攻擊(老? 蕭才子會比人家年輕嗎? 臭? 蕭才子親身嗅過嗎? 豬扒? 貌醜是罪過? 那香港便有很多罪人了), 又毫無風度(人蠢、腐臭難聞、臭罌出臭草, 更連人家令壽堂都問候埋), 好像譚議員殺了他全家般, 甚麼深仇大恨令蕭才子如此氣憤, 想必譚議員前曾踩親佢條尾才會這樣, 否則不會只因譚議員一個無喱頭建議, 便令蕭才子大動肝火, 差不多連人家祖宗十八代都摌埋, 事因建議歸建議, 公道自在人心, 是惡法的自然會被人攆棄, 建議人亦會被千夫所指, 莫講話議員, 連會計這一行她亦難立足, 所以本小子很奇怪蕭才子會發出此信, 吹皺一池春水, 干蕭才子你啥事? 所以若說這封信是蕭若元所發出, 本小子仍有點懷疑。

2008-09-08 16:07:49 補充:
多謝樓上提供資料睇到蕭才子的「親筆信」, 本小子果然無錯, 蕭才子的文筆是斷不會那麼庸俗及污穢不堪的, 原來是有無聊友將它改頭換面, 差啲怪錯蕭才子添!

2008-09-10 09:13:44 補充:
打一吓、問一吓, 本小子實不相信蕭才子會寫下如此初稿, 或可能是本小子對他了解不深吧, 但甚麼說也好, 寫出這般文章的絕不應是「才子」所為, 本小子十分失望, 因買小見小的「真文人」又小了一個。

2008-09-11 12:22:48 補充:
一個下棋時象可以過河, 還每次可以行兩步, 懂象棋的都知道那是贏硬的喇! 一邊倒的比拚還比來幹嗎? 但若仍可下足十年, 那便是互有勝負才會這樣吧, 而佔盡優勢仍不能大獲全勝, 不知那個才是傻子? 那個才是白癡呢?
2008-09-07 10:37 pm
誹謗在法律上,主要是指:

(1) 一個人對另外一個人作出侮辱和錯誤的行為、行動或言論;

(2) 其行為、行動或言論是公開地被第三者知道;

(3) 使對方的在社會中的地位受貶;

(4) 而在金錢利益上亦因地位受貶而可能導致損失。
2008-09-07 6:29 pm
蕭若元寫得好!蕭若元寫得好!
2008-09-07 5:53 pm
蕭若元寫得好!我是很欣賞的。
公民黨的黨魁是余若薇大律師。如果要發律師信,是輕而易舉之事,也不須我們勞心呢!
香港的律師樓,每天所發的所謂律師信很多,不是封封有效。又如採取法律行動,那就控告蕭若元有誹謗之嫌了。
要証明蕭若元誹謗,蕭若元會求之不得;公民黨及譚香文本人,會得不償失呢!

收錄日期: 2021-04-22 22: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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