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既情況係民事定係刑事?

2008-09-06 4:56 am
話說半年前我因為私人問題 問朋友借了4000元。

因為數目唔算細 我就拎左部手提電腦俾佢 當作抵押

之後我前前後後還左2000蚊左右

依家個朋友突然玩失蹤 MSN鎖左我 電話又cut埋

我聽到消息話佢係網吧 我去網吧搵佢 佢又走佬。

我係好多論壇睇到佢賣我部手提電話(ASUS A8SC)

呢個情況下,如果佢玩失蹤 我應該點做?

錢我又還左一半 , 手提電腦又唔知係邊 佢又唔見左人

如果佢賣左我部腦 再計埋我還既2000蚊 佢咪好著數?

回答 (1)

2008-09-06 5:22 am
✔ 最佳答案
雖然部手提電腦係當作抵押,個除非你唔還錢, 否則佢無權賣咗你部機. 你而家有還錢 (雖然未還哂), 亦無借據講明半年內要還哂, 佢攞你部機去賣兼玩失蹤, 已經係犯刑事法 -
盜竊罪條例第2及9條:

如任何人不誠實地挪佔屬於另一人的 財產, 意圖永久地剝奪該另一人的財產, 即屬犯盜竊罪. 任何人犯盜竊罪, 循公訴程序定罪後, 可處監禁10年.
你應該報警. 佢避得到你, 睇吓佢避唔避到差佬?!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50:2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905000051KK0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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