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辭職, last day 在哪一天? (10分)

2008-09-02 5:01 pm
我每年大假有10天, 到現在為止請了6.5日, 我在8月27日入了辭職信, 另會在9月11, 18, 23日及30日因事放假.

因我不會補錢給公司, 請問我的last day在哪一天? 如何計算出來?

回答 (5)

2008-09-04 5:04 am
✔ 最佳答案
在8月27日入了辭職信,如果規定的通知期是一個月,last day 就是9月26日。
終止僱傭合約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有薪年假及産假不可作爲終止僱傭合約時的通知期。(節錄自《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八章)
終止僱傭合約時的年假薪酬
假期年是指僱員開始受僱日及其周年日起之後的12個月期間。
如僱員受僱滿整個假期年而仍未放取有薪年假,則不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僱傭合約,僱主須支付工資給僱員以代替未曾放取的年假,而在計算該等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時,應以「終止合約的日期」為「指明日期」。
如僱員在個別假期年內只受僱滿3個月但不足12 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僱主須支付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給僱員。(節錄自《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四章)
------------------------------
法例有規定通知期內是不準請假的,欠你的年假僱主會以工資作抵嘗。你準備在通知期內的9月11, 18, 23日請事假,(9月30日已經離職了,所以不存在請假問題。)你必須要預先和僱主商量,得到僱主答允才可以在通知期內那指定的三天缺勤,因為僱主依法例是有權在通知期內拒絕讓僱員請假的!(病假或意外導致你未能上班另作別論。)如果未得僱主同意,你在通知期內"自己給自己放假"會被視作刻意逃避通知期內要上班的責任,後果可能會被即時解僱,而未完的通知期你還得折算代通知金賠償給僱主。
在通知期內缺勤三天,就是通知期不足,除了少上班的三天會少三天工資外,還得補三天工資給僱主作代通知金。
究竟可不可以不補代通知金給僱主?有可能:1.僱主願意把通知期順延三天,那就是last day順延三天至9月29日,但由於是你主動要求在通知期內要缺勤三天,僱主是有權要求代通知金而拒絕把通知期延長;2.僱主願意接受少三天通知期,那麼你就無須補三天代通知金了。
資料取材自《僱傭條例簡明指南》http://www.labour.gov.hk/public/ConciseGuide.htm (注意第四章及第八章)
如仍有疑惑可致電政府24小時咨詢熱線1823查詢。
2008-09-02 7:59 pm
你在27/8入了辭職信, 即上班至26/9, 由於你只剩下3.5日大假, 而你要請4日假, 所以你要多上班半日, 即27/9 (SAT) 或 29/9 (MON) 上班半日!

但我仍有一個問題, 你每年的大假是如何結算?

如果是每年年尾(31/12)結算, 即是你仍然放緊2007年度的大假, 但你在2008年仍可享有按比例的大假 (270/365 x 10 = 7.4日) (270日是由1/1/2008至26/9/2008的總日數) 即你在2008年度還有7.5日大假!

3.5日 (2007年度) + 7.5 (2008年度) - 4 (請假) = 7日

那麼你的LAST DAY便是17/9 或 18/9 (26/9向前減7日, 因不知你星期六是否需要上班)

希望可以解答你的難題吧!
2008-09-02 7:58 pm
Last day 是26 Sep, 而30 Sep 你巳辭職,不用請假。

如糧期是每月1号至月尾,你份糧應夠錢cover你多請嘅假,應該唔駛補錢,不過份糧可能唔係 full paid.

每年十日大假,如從1 Jan 2008 計, 到 26 Sep 08, 你應享有 (10*270/365) 7.4曰假期 (通常round up 到 7.5 日),你已用了6.5日,即餘下1日可用,除非你上年年尾有剩假可用,否則再請假一定要補錢 (或從仔份糧扣)。

如果公司肯俾你做到30 Sep (公司未必肯),唔代表唔扣你錢,只係人工會出到30 Sep 遮,錦計落你就好似錢冇少到,不過唔好忘記你做多咗幾日工喎。


此外,無論你有冇用剩大假,公司都有權唔批放假的,最好先同部門主管商量吓。
2008-09-02 7:05 pm
8月27日入信, 正常 last day 應在 9月26日, 但你因事請假 4天, 所以 last day 需要延遲 4天, 即 9月30日; 除非你請病假並有醫生紙作証
2008-09-02 5:27 pm
每年大假有10天.到現在請了6.5日,之後再請多4日...欠公司半日假..8月27日入了辭職信.一個月通知即係9月27日last day.如果星期六是假期.你只需要返到9月26日!!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01:5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902000051KK00302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