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犯打架入左茘枝角收押所座3個星期之後又上第二次庭,係唔係即係代表要坐牢?

2008-09-02 8:50 am
初犯打架入左茘枝角收押所座3個星期之後又上第二次庭,係唔係即係代表要坐牢?

WHY仲要上第二次庭?....THX...

回答 (1)

2008-09-03 5:51 am
✔ 最佳答案
入茘枝角收押所果3個星期叫做 "還押候審", 俗稱 "拋", 即係法庭驚佢搔擾証人或走佬, 所以收押佢. 到第二次上庭, 如果佢唔認罪, 就會正式審訊. 如果佢認罪, 就會正式判刑.
判刑有輕有重, 要睇案情. 如果佢飲醉酒打拳頭交, 可能判罰錢守行為. 如果佢幾個人冚膠袋用武器打人, 就坐硬. 你講得咁少, 答唔到你.
而家 d 官好興將細單嘢還押, 等 d 人試吓坐監, 收吓佢, 但又唔係正式判入獄. 只係等佢受吓, 嚇吓佢, 以後唔好再犯. 好例子係謝霆鋒. 拋佢14日, 等佢試吓坐監, 再判社會服務令.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52:1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902000051KK0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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