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要7日前通知的
9月10日通知,then做到9月16日,即10,11,12,13,14,15,16共七天,9月17日不用返。如佢叫你即時不用返便倒扣他要賠七天人工給你,否則便犯法,如雙方同意,不用通知或賠償或延長通知期均可,有溝通便好,不要破壞關係。
如果未做夠一個月,而無簽任何合約之下,不是可以無需通知期而走.
勞工法中,如工作是連續性工作,即使沒簽約也要守法
未做滿一星期要一天通知,即今天通知明天不返.
未做滿三個月要一星期通知,即今天通知做多一星期不返.
已做滿三個月要一個月通知,即今天通知做多一個月不返.
照字面是無需通知期嘅意思係即通知即走,可能是散工.
即使如此,世界很細的,可以便好頭好尾,俾一日通知人做到放工吧!
有需看勞工法吧!
http://www.labour.gov.hk/public/ConciseGuide.htm
http://www.labour.gov.hk/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8.pdf
2008-08-31 14:39:53 補充:
註:未做滿一星期要一天通知,即今天通知明天不返是一般做法,做滿一個月要但未滿三個月要七天通知,即今天通知多做一星期不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