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上月在一間餅店做了兼職店務員,本來說好了薪金$22一個鐘,因為我是有經驗的,但後來返了一星期工,餅店便炒了我,說我不太適合他們‧後來前幾天,我去拿支票,發覺金錢不太岩,少了錢,打電話問他們,他們說我工作態度差,所以只會給我$20一個鐘的薪金,他們還說有告訴過我薪金是跟工作表現而定,但我十分清楚記得沒有說,我並沒有跟他們定下合約,而且工作態度是十分主覲的,怎可以憑這個而定薪金呢?我可以怎樣追討這些薪金?還是沒有辦法追討?
十萬個感激!!!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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