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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音(全名電子音樂,簡稱電音)
廣義而言,只要是使用電子設備所創造的音樂,都可屬之。
任何以電子合成器、效果器、電腦音樂軟體、鼓機等「樂器」所產生的電子聲響,都可合理地稱為電子音樂。
廣義電音的範圍相當廣泛,電影配樂、廣告配樂,甚至某些流行歌、搖滾樂中都會出現,只是常人不易發覺。
極狹義而言,電子音樂指涉科技(Techno)、出神(Trance)等種類的樂曲。
然而事實上,只要是使用電子設備所創造的音樂,包括浩室(House)、鼓打貝斯(Drum and Bass)等音樂類型,甚至是只是使用電子放大器的爵士樂與民歌,也可以是電音。
電子音樂與夜店文化、銳舞文化密不可分。
夜店與尤其是戶外銳舞派對,必然少不了電子音樂。
透過DJ播放電子音樂,或稱「打碟」,夜店與銳舞派對的氣氛才能炒熱起來。
有些銳舞客可能使用搖頭丸、K他命等娛樂藥物或毒品來助興。
而電子音樂因此曾蒙受誤解:與毒品有連帶關係。
然而就實質而言,電子音樂只是一種音樂類型而已。
電鼓
電鼓又稱作電子鼓,是使用電子合成器來發出鼓聲的電子樂器。
同常由電子合成器和打擊界面兩個部分組成,在外觀上通常會接近於正式的爵士鼓,也可為了縮小體積而通過減小鼓面來設計成特殊的造型。
在音色上可以模擬各種原聲鼓,也可以使用特殊的音色。
現在比較常見的是YAMAHA的DTX系列電鼓和Roland的V-Drums系列電鼓。
punk就是龐克文化
龐克(punk)
文化是一種起源於1970年代的次文化。
最早源起於音樂界,但逐漸轉換成一種整合音樂、服裝與個人意識主張的廣義文化風格。
從龐克的開始時起,主流唱片公司就試圖從地下龐克文化獲利。
很多時候這遇到了許多阻力,因為龐克的倫理在於音樂的純潔性,而龐克常常覺得這受到了唱片公司牟利動機的威脅。
很多初期龐克次文化的追隨者覺得龐克的商業化帶來幻滅的感覺。
他們聲稱龐克按照定義就應該是不流行的(把"流行龐克"視為自相矛盾),所以應該保持這個狀態,因為它給主流文化帶來了所需的挑戰。
龐克文化的追隨者以地下音樂(underground)、極簡搖滾(minimalist rock)等音樂形式為基礎,發展出他們自己反烏托邦風格的音樂。
在龐克搖滾領域,性手槍(Sex Pistols)與雷蒙合唱團(The Ramones)是龐克音樂啟蒙時期較為人所熟悉的代表性樂團。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Punk&variant=zh-tw 這裡有龐克
視覺藝術
視覺藝術(visual arts)是一種藝術形式,是指本質上是以視覺目的為創作重點的作品,例如繪畫、攝影、版畫和電影。
而牽涉到三維立體空間物件的作品,例如雕塑和建築則稱為造型藝術(plastic arts)。
許多其他的藝術形式也會包含視覺藝術的成份,因此在定義上並不是非常嚴格。
現今「視覺藝術」一詞的定義通常是指美術作品(fine arts),有時也包括了手工藝品(crafts)。
在十九世紀下半葉工藝美術運動(Arts and Crafts movement)於英國等地興起之前,「視覺藝術家」僅指從事美術創作的藝術家(例如繪畫、雕塑或版畫)而不包括從事手工藝(handicraft)、工藝美術之的藝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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