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多位專業朋友, 可否幫忙夠助一下!!
先講講我們公司的年假,病假及出糧計算.
每月出糧不論你有否請年假/事假或病假, 都會比足你一個月的基本人工, 而在年尾一次過計算.
- 可預先攞年假 (advance) (事假亦當年假在年尾計算)
- 有薪病假 (有當日醫生紙便會付足一天人工, 跟保險, 最多1年30次, 而不是要放足4日至有 4/5人工)
我的問題是 :
我在這公司已工作了 10 個月, 已累積勞工法例的有薪病假 20日.
但係在工作的第4個月, 身體開始出現大問題, 直到而家已經 6 個月了, 不停的每個月到醫院覆診至少 2 ~ 4 日, 到現在已請了病假多達 28 日. 那當然有很多同事們不高興 (由其是行政部個同事), 又有說話聽, 還有多時的工作上不合作, 好難做 !!!
而家病情惡化, 工作上同事又不配合. 心情好難工作. 所以現在都是決定離開. 雖然老闆一直留我, 我都係做得好唔開心辭職.
我想知我的病假應該點計. 如果以"累積的 10 個月有薪病假", 我計算是要補給公司 8 日. 但是又怕個行政部同事麻煩, 我唔知正確應該怎樣計算. 因為唔想扣咁多錢.
月份/ 請病假日數 / 多出的有薪病假
Feb-2008/ 2 / 0
Mar-2008/ 4 / 2
Apr-2008/ 6 / 4
May-2008/ 3 / 1
Jun-2008/ 5.5 / 3.5
Jul-2008 / 3.5 / 1.5
Aug-2008/ 4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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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日數 / 28 / 多出日數 14
減:有薪病假 20
(直至8月) --------------
實際補錢 8 / 或是 14
不知大家明不明白我的情況. 我想大家幫忙, 其實我實際上是補比公司 8 天或是 14 天!!
謝謝大家的專業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