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打算買樓, 樓價大約160萬, 打算做95%按揭, 以現在息口計算, 月供大概7-8千。
男友月入3萬, 沒有任何貸款或咭數在身。
而我本身月入1.5萬, 有4萬私人貸款尚在還款中, 每月還款3千, 於2009年12月才完成。
請問:
1. 如果我和男友想共同擁有物業業權, 是否一定要用聯名形式?
2. 如是, 那聯名形式的話, 是否一定要用聯名做按揭?
3. 如是, 以現在我的信貸情況, 和男友一起申請95%按揭是否會出現任何問題?
4. 會出現問題的話, 男友再以單一名義在同一銀行申請按揭是否會出現問題?
5. 如真不想做聯名按揭, 還有什麼其他方法令我們能夠共同擁有物業業權呢?
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