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鞭笞、打藤或笞刑,是体罚的一种执行方式,执行者会以竹片制成的鞭,鞭打犯人的臀部,受者的臀部常会皮开肉裂。鞭笞常见于家庭和学校,施行地方主要是手掌或臀部。非常痛,像不斷被火燒一樣。
在香港殖民地时期初期,笞刑主要是针对中国人,英国人因此而经常滥用,犯人受罚的过程通常吸引大批人围观,有人因为受笞刑所引致的伤而死[2]。在1950年代政府才加强监管,以防被滥用,规定未满14岁的犯人不得鞭打超过6下,未满16岁不得鞭打超过12下,未满21岁不得鞭打超过18下,直到1990年才正式废除笞刑[3]。在台湾日治时期曾经施行笞刑,直到同化时期才被废除。現時新加坡還有行笞刑。
2008-09-04 14:24:54 補充:
視乎打者的手勢--可能只是紅腫痛,也可能皮開肉爛,久久不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