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居屋名, 申請公屋

2008-08-26 5:39 pm
本人父母把賣去居屋的錢作還債, 現已沒有任何資產, 問一下, 可否用本人的名字, 連同母親來申請公屋呢?(因為經濟實在很困難.)那申請公屋時, 要不要或到那裡去刪除母親居屋的名字呢?(已賣出幾年了)
請有心人幫忙解答.

回答 (3)

2008-08-27 3:22 am
✔ 最佳答案
由於根據香港法例,夫妻資產為共同擁有(不包括個人債務),而房屋福利視為資產之一。所以就算你媽並非是前居屋業主,也不能再申請公屋,除非乎合以下資格:
一般家庭申請公屋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b5/residential/prh/housingfamilies/0,,,00.html
11. 各項資助自置居所計劃,例如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重建置業計劃、可租可買計劃、租者置其屋計劃、自置居所貸款計劃和置業資助貸款計劃等的前業主/聯名業主或前借款人均不得申請,但房屋署會特別考慮接納有以下情況而又符合其他申請公屋條件的申請書:
(i)   經法庭裁定破產;
(ii)  陷入經濟困境以致需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
(iii) 家庭環境逆轉,例如離婚、家庭經濟支柱身故等;
(iv)  家庭收入銳減,以致難以償還按揭貸款;或
(v)   家庭面對健康或個人問題,但嚴重程度不足以令他們符合接受體恤安置的資格。
申請人必須提供有關文件以證明屬上述何種情況,以便房屋署考慮是否接納其公屋申請。
12. 各項資助自置居所計劃的家庭成員,在取消其有關記錄後,只要符合公屋申請條件便可即時申請登記在公屋輪候冊。

如果你們申請破產,又要視乎你們欠多少錢,不夠十萬元是不能申請破產的;如果法官見你們的還款紀錄良好,也有可能不批准破產的。
如果你們的經濟出現嚴重的問題,包括不能還款,連生活也成問題的話,是可以申請低收入援助(即綜援)。有綜援在身的人,上公屋容易得多。
間屋都賣了好幾年,如何刪除戶籍??除非你母親離婚,否則是不可以與你聯名申請的。而一人申請公屋(非長者一人申請)是需要計分的,要等夠分數後3年內上樓,如果你二十多歲,大約8年內就可以上樓。
2008-08-27 12:22 am
你可以申請公屋,但唔可以同你父母一齊,因曾經買過居屋係冇資格申請公屋,即係間居屋係你亞媽名,你父親都唔可以申請,因為佢地係夫婦,但你母親可以申請破產,因經濟有困難咁你們一家三口就可以申請公屋了,因為我都經歷過。
2008-08-26 6:39 pm
可以用你名申請公屋,沒有任何資產.要睇賣左幾多年
以我知沒有物業3年便可申請公屋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00:3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826000051KK0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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