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參考:
http://tw.yimg.com/i/tw/ugc/rte/smiley_23.gif
你好!依你敘述理由 為你服務解說:
1..警察打電話叫我女朋友明天要到警察局說明..我女朋友跟警察說為什麼她要去..她又沒打..警察就說報案的說只認是她一個人..請問我女朋友明天去該怎麼說比較洽當呢??
回答:警察請你女友以電話告知方式~到警局偵訊~主要是對方提告!警察依職權進行釐清案情偵訊!
你女友怎ㄇ說:應該是要據實回答~不然會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罪]!
2..我有跟我女朋友說明天去你就說都我打的你都不知道..不知道為什麼我會打他..這樣警察應該會約談我..請問如果換我去的話我該怎麼說呢??
回答:對方提告傷害~你是犯罪嫌疑人.你女朋友只是[證人].且配合協助調查.所以不用擔心你女友介入刑罰!
約談你得據實回答.因為[驗傷單]及警察辦案能力.應該讓你的供詞
無所遁形!
3..請問這樣被判刑的機會大嘛..
回答:第 277 條 . 告訴乃論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4..如何找他和解呢..對方已經不接我女朋友的電話了
回答: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
因傷害罪法條屬告訴乃論罪的都會寫「須告訴乃論」,所以當然要有告訴才能偵查.告訴是一種訴訟條件,沒有合法的告訴, 訴訟條件就沒有成熟,不具備訴訟條件的案件,執法機關縱然知道 某人犯了某罪,而且掌握.告訴乃論的罪,是指所犯的罪,要有告解釋清楚一點:一.告訴乃論的罪,是指所犯的罪,要有告訴權的被害人提出告
訴,檢察官才能偵查,法院才能判決的案件,如果告訴人不
提出告訴,檢察官就不會偵辦,法院也不會判罪。
二.刑法或刑事特別法,都會明文規定「須告訴乃論」的犯罪,
這些罪就是告訴乃論的犯罪。
三.依刑法規定須告訴乃論,若原告與被告已達成和解,重點:[原告就~
可以撤回告訴,被告就不會受到處罰]。
所以說趕快跟對方和解賠償.請求他撤銷告訴!
2008-08-26 20:30:01 補充:
想辦法請他撤銷告訴,如果有甚ㄇ地方需要我幫忙!
再寫信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