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對方後座的乘客沒有戴安全帽,這還是正在抓位戴安全帽的警察告訴我的,因為當時有兩位警察在場,算是目擊者,還幫我們記下了車牌,後來到警局作筆錄,由於當時我只有左腳的大片瘀青外,並無其他外傷與不適,所以沒有馬上去急診,只有我朋友去急診,護士也說我那樣沒事,而且後來去警局警察也沒有叫我去做筆錄(跟記車牌的警察不同人)
但後來我身體開始不舒服,所以去醫院檢查,醫生說是左手韌帶拉傷,頸椎的椎間盤有輕微突出,可是她覺得我身體麻痛,應該是有其他的原因,而不適椎間盤突出壓到神經,可是後來我又去找了另外一個醫生 ,他認為我是椎間盤突出壓迫到神經根,所以才有麻痛的感覺產生,而自從車禍之後,由於左手腕韌帶拉傷,所以我要出門或吃飯等等,完全都需要靠別人的幫助,而且晚上都因為疼痛而睡不好覺,造成精神不濟的狀況,而且因為發生車禍的時間正值期中考,我的體育還因為這樣必須停修,因為雖告知情況,老師仍不願意讓我過(因為車禍所以沒辦法其中期末考)
後來我去查了許多資料,也問過醫生,椎間盤突出的情形,一般是由於人體老化,至少要40歲以後才會發生,但也有可能因為突然的衝撞而導致,我才20歲耶,難道我要這樣疼痛一輩子?我有做復健,可是效果不彰,雖然沒有嚴重到開刀,但我現在的生活是米蟲一隻,為了減輕疼痛我時常躺在床上,我很難想像如果我要工作,那我會變成怎樣,就算開刀,復發機率也非常高,而且還可能傷到其他節的頸椎,
我要求肇事者賠我10萬元,因為光是開刀的費用就大概是那個價錢了,而且他一再的拖延時間,不願好好跟我談,所以我現在準備尋求法律途徑
1.我想請問各位大大,我如果民刑同時告他肇事逃逸(因為他當初聯停都沒停下來)傷害,還有侵權,我可能拿到10萬的賠償嗎?對方跟我一樣是大學生,如果法院判分期付款,我可以拒絕嗎?
2.我本來想請警局幫我送案子,可是我到現在筆錄都還沒做,因為辦這個案子的警察說要再通知我做筆錄,可是等了1個月了都沒回應,而且它的態度好像就是不希望我告對方,還說如果要告就會連我同學依起告,辦事效率很差,態度也不好,這樣如果我堅持提告,他真的會幫我送案子去檢察官那邊嗎?如果他沒送,過了6個月我就不能告肇事者了怎麼辦?
3.還有我該如何向對方的強制險申請理賠? 如果他不願給我聯絡方式怎麼辦?還有我朋友的強制險已經到期了,但車禍發生的時候還沒到期,我該怎麼去申請強制險的理賠?
4.我只是坐在機車後座,所以應該是屬於無過失吧?
更新1:
還有我錐間盤突出,醫生診斷書上卻寫頸椎挫傷,因為醫生說如果寫椎間盤突出容易被視為是疾病,而不是車禍傷害,那我在法院的時候該怎麼說? 還有我當初一直很緊張我的頸椎問題,所以一直忘記跟醫生說我的左腳的問題(自從車禍後就很容易酸痛,而且我當初是撞到膝蓋,還有腳也有扭到)那我現在再去看醫生,會不會被視為跟原本的車禍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