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關於車禍賠償的事情 請各位大大幫忙

2008-08-25 4:57 am
今年4月份的時候,朋友騎機車載我,然後我們被一輛機車擦撞到,由於當時是下課時間,車很多,多以我們的速度並不快,撞我們的那輛機車,是突然向右偏,然後我朋友大叫,並緊急煞車,但還是擦撞到了,之後我們車向左頃,然後我們兩個都摔出去!
當時對方後座的乘客沒有戴安全帽,這還是正在抓位戴安全帽的警察告訴我的,因為當時有兩位警察在場,算是目擊者,還幫我們記下了車牌,後來到警局作筆錄,由於當時我只有左腳的大片瘀青外,並無其他外傷與不適,所以沒有馬上去急診,只有我朋友去急診,護士也說我那樣沒事,而且後來去警局警察也沒有叫我去做筆錄(跟記車牌的警察不同人)
但後來我身體開始不舒服,所以去醫院檢查,醫生說是左手韌帶拉傷,頸椎的椎間盤有輕微突出,可是她覺得我身體麻痛,應該是有其他的原因,而不適椎間盤突出壓到神經,可是後來我又去找了另外一個醫生 ,他認為我是椎間盤突出壓迫到神經根,所以才有麻痛的感覺產生,而自從車禍之後,由於左手腕韌帶拉傷,所以我要出門或吃飯等等,完全都需要靠別人的幫助,而且晚上都因為疼痛而睡不好覺,造成精神不濟的狀況,而且因為發生車禍的時間正值期中考,我的體育還因為這樣必須停修,因為雖告知情況,老師仍不願意讓我過(因為車禍所以沒辦法其中期末考)
後來我去查了許多資料,也問過醫生,椎間盤突出的情形,一般是由於人體老化,至少要40歲以後才會發生,但也有可能因為突然的衝撞而導致,我才20歲耶,難道我要這樣疼痛一輩子?我有做復健,可是效果不彰,雖然沒有嚴重到開刀,但我現在的生活是米蟲一隻,為了減輕疼痛我時常躺在床上,我很難想像如果我要工作,那我會變成怎樣,就算開刀,復發機率也非常高,而且還可能傷到其他節的頸椎,
我要求肇事者賠我10萬元,因為光是開刀的費用就大概是那個價錢了,而且他一再的拖延時間,不願好好跟我談,所以我現在準備尋求法律途徑

1.我想請問各位大大,我如果民刑同時告他肇事逃逸(因為他當初聯停都沒停下來)傷害,還有侵權,我可能拿到10萬的賠償嗎?對方跟我一樣是大學生,如果法院判分期付款,我可以拒絕嗎?

2.我本來想請警局幫我送案子,可是我到現在筆錄都還沒做,因為辦這個案子的警察說要再通知我做筆錄,可是等了1個月了都沒回應,而且它的態度好像就是不希望我告對方,還說如果要告就會連我同學依起告,辦事效率很差,態度也不好,這樣如果我堅持提告,他真的會幫我送案子去檢察官那邊嗎?如果他沒送,過了6個月我就不能告肇事者了怎麼辦?

3.還有我該如何向對方的強制險申請理賠? 如果他不願給我聯絡方式怎麼辦?還有我朋友的強制險已經到期了,但車禍發生的時候還沒到期,我該怎麼去申請強制險的理賠?

4.我只是坐在機車後座,所以應該是屬於無過失吧?
更新1:

還有我錐間盤突出,醫生診斷書上卻寫頸椎挫傷,因為醫生說如果寫椎間盤突出容易被視為是疾病,而不是車禍傷害,那我在法院的時候該怎麼說? 還有我當初一直很緊張我的頸椎問題,所以一直忘記跟醫生說我的左腳的問題(自從車禍後就很容易酸痛,而且我當初是撞到膝蓋,還有腳也有扭到)那我現在再去看醫生,會不會被視為跟原本的車禍沒關係?

回答 (2)

2008-09-01 3:37 pm
✔ 最佳答案


交通事故談路權ˋ論責任,一般人對交通法規,一知半解ˋ似懂非懂,僅憑自我的認知與感覺,認為都是對方的錯,一切讓[現場圖ˋ照片ˋ所有現場跡證]說話不須爭執,更不是用猜的。


正確的作法如下:



本案顯然雙方都有過失責任,確實肇責建議在案發日起算30 天後,向案發地交通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免費],就能得知其責任初步分析結果,待分析結果出爐即可分曉,誰是肇事主因ˋ誰是肇事次因或無肇事因數,雙方就都不再會有不平衡或被坑的感覺。

只要分析或鑑定結果證實哪一方有過失,哪怕只有10%的肇事責任,造成人員受傷,已是既定的事實,不管大傷ˋ小傷ˋ甚至於只有擦傷ˋ瘀傷,都已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就刑事部份而言,受傷被害人就有權對另一方提出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刑法第 284 條 :[告訴乃論]追溯期6個月 。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假設對方有受傷也享有同樣權力!
後來我去查了許多資料,也問過醫生,椎間盤突出的情形,一般是由於人體老化,至少要40歲以後才會發生,但也有可能因為突然的衝撞而導致,我才20歲耶,難道我要這樣疼痛一輩子?我有做復健,可是效果不彰,雖然沒有嚴重到開刀,但我現在的生活是米蟲一隻,為了減輕疼痛我時常躺在床上,我很難想像如果我要工作,那我會變成怎樣,就算開刀,復發機率也非常高,而且還可能傷到其他節的頸椎,
我要求肇事者賠我10萬元,因為光是開刀的費用就大概是那個價錢了,而且他一再的拖延時間,不願好好跟我談,所以我現在準備尋求法律途徑

1.我想請問各位大大,我如果民刑同時告他肇事逃逸(因為他當初聯停都沒停下來)傷害,還有侵權,我可能拿到10萬的賠償嗎?
肇事逃逸妨害公共危險罪的部分[屬公訴],警方務必會主動移送,被害人無需另行提告。
對方跟我一樣是大學生,如果法院判分期付款,我可以拒絕嗎?
法院民事庭只會判金額,不會就[分期給付]做出判決,分期必須經被害人同意,才會註明在判決書內容裡。

2.我本來想請警局幫我送案子,可是我到現在筆錄都還沒做,因為辦這個案子的警察說要再通知我做筆錄,可是等了1個月了都沒回應,而且它的態度好像就是不希望我告對方,還說如果要告就會連我同學依起告,
你的確有權對你同學提出告訴[本案顯然雙方都有肇責存在],只是過失傷害屬[告訴乃論],刑事部分"你可以自由選擇告或不告你的同學。
民事部份"縱使對方有肇責,也一定會主張由你的同學與對方,依肇責比率ˋ過失相抵原則,共同分攤理賠。
辦事效率很差,態度也不好,這樣如果我堅持提告,他真的會幫我送案子去檢察官那邊嗎?
當然會!
只要你堅持提出告訴,警方就必須依法定程序製作筆錄ˋ移送。
如果他沒送,過了6個月我就不能告肇事者了怎麼辦?
同上說明:
告訴乃論案件,必須由你主動堅持提告,警方才會依法定程序製作筆錄,若你未主動聲明要製作正式告訴筆錄,警方不會ˋ也無權主動移送。

3.還有我該如何向對方的強制險申請理賠? 如果他不願給我聯絡方式怎麼辦?
只要將車號告知任何一家,有承保強制險的公司,即可查出對方在哪家投保。
萬一不幸對方未投保ˋ或過期未加保,也不會影響到受傷被害人的請求理賠權,仍可向強制險的特別補償基金會申請理賠,同樣會獲得同項ˋ同額的理賠金。
還有我朋友的強制險已經到期了,但車禍發生的時候還沒到期,我該怎麼去申請強制險的理賠?

同上說明:
不會影響理賠申請!
4.我只是坐在機車後座,所以應該是屬於無過失吧?
沒錯!
乘客當然無過失責任。

2008-08-24 21:04:20 補充
還有我錐間盤突出,醫生診斷書上卻寫頸椎挫傷,因為醫生說如果寫椎間盤突出容易被視為是疾病,而不是車禍傷害,那我在法院的時候該怎麼說?
法院是以醫院的診斷書為憑,不是單憑當事人只用嘴巴說的片面之詞算數。

還有我當初一直很緊張我的頸椎問題,所以一直忘記跟醫生說我的左腳的問題(自從車禍後就很容易酸痛,而且我當初是撞到膝蓋,還有腳也有扭到)那我現在再去看醫生,會不會被視為跟原本的車禍沒關係?
同上說明:
以診斷書為憑,檢察官ˋ法官都非醫療專業人士,一切看書面證據。
參考: 交通事故處理流程ˋ民法ˋ刑法ˋ實務經驗
2015-07-04 2:38 pm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t

收錄日期: 2021-04-26 15:41:1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824000015KK09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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