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一份工作,做了兩年,而且同公司有簽合約(是合約制員工),佢可唔可以唔問公司寫信(因為佢唔想煩公司),只提供顧僱合約可以嗎?
-她月入大約$9500,但佢大洗....銀行每月無咩錢淨,但係佢有一半既收入都會用黎投資(不動產),領事館會唔會因為銀行無錢而唔批?(因聽人講話領事館都會睇申頭人有無經濟能力)
-她在大學進修緊(讀到2009年年頭),如果可以提供學校證明文件,證明有個課程未完成,足唔足夠令領事館的職員相信我家姐會回港的?
-我地有親戚住美國,係美國公民,提供親戚美國住址及身份證明文件會唔會加大機會呢?
*請有心及有經驗人士作答,唔要copy人地既野,謝謝大家啊~~
更新1:
點解一定得呀?有無具體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