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80820/3/7su3.html
剛看了這則新聞,其實一些收費網站,既然可以收費,不是代表它已經合法經營了嗎?
作為消費者的事主,給了錢之後還要被捕,他可以向那網站的持有人申請賠償嗎?
而且為什麼我們警察要捉那些會員,而不是網站的持有人?把那持有人捕著的話,不是更有靠嗎?
先多謝各位作答~~thx ^.^
收錄日期: 2021-04-19 01: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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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821000051KK00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