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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世紀初期, 天主教會濫售贖罪券而引起了基督新教的宗教改革。 1517年, 天主教修士馬丁路德在德國威頓堡的教堂門外張貼了95篇論文攻擊這項安排。 可是, 馬丁路德與天主教官方教義之間的衝突其實遠超過這項安排。 衝突牽涉到天主教會對稱義問題的整個主張。 《天主教辭典》證實這一點説: “宗教改革期間, 天主教徒和基督新教徒對於罪人在天主面前稱義的方法各持己見, 這成了他們彼此之間的主要爭論點。 ‘這個道理’(意即惟獨因信稱義的道理)‘若不能成立,’ 馬丁路德在他所著的《餐桌閒談》一書中説, ‘我們便完了。’”
路德所説的‘惟獨因信稱義’究竟是甚麽意思呢? 身為天主教徒, 馬丁路德獲悉人在天主面前稱義牽涉到領洗、 個人的功績和善工, 以及由教士施行的贖罪聖禮。 教士會聽教友告解、 批准赦罪, 並規定後者執行可能包括自我懲罰的贖罪方法。
為了與上帝和好, 馬丁路德窮究羅馬天主教教義中一切有關稱義的資料, 包括齋戒、 禱告和自我懲罰在內, 可是仍然一無所獲。 在失望之餘, 他一次復一次的閲讀詩篇和保羅的書信。 最後他心安理得地斷定, 人得以在上帝面前稱義不在乎個人的功績、 善工或所作的贖罪安排; 反之, 人惟獨藉着信心才能稱義。馬丁路德對“惟獨因信稱義”的見解如此熱心, 以致他在將羅馬書3:28譯成德文時把“惟獨”一詞加在“信”一字之前!
基本上説來, 大部分基督新教的教會均採納了馬丁路德認為人“藉着上帝的恩典因信稱義”的主張。基督新教認為稱義一事意味到基督徒藉着基督贖價祭物的功績而得以被視為公義。 這無疑與聖經的教訓較為接近。 可是, 有些基督新教的教會卻提倡人“惟獨因信稱義”的道理, 他們忽略了使徒保羅和雅各所提出的明確中肯的論點。 這些教會在靈性上的自滿態度從“一次得救、 永遠得救”這句話足以見之。 有鑑於此, 關於稱義的觀念, 我們可以説馬丁路德和基督新教的主張均不是與聖經完全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