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業主未滿約就買樓,新業主又要加租,我可以點做?
我的業主今年一月同我薟左新約又加租,現在佢又買左比人,新業主現在又加租,請問我可以點做?我係咪可以告佢,因我都未約滿?
回答 (2)
1. 業主有權在合約期內售出單位,這稱"連約出售",新業主是無權參觀物業狀況。所以租客較有著數,因為有任何問題,大都不用負責。
2. 新業主要加租,視乎你和舊業主續的約是死約還是生約,如果死約,新業主無權加租,如果新業主要求你搬走,就需保償你的損失,包括餘下合約 (死約部份) 的租金。如果你和舊業主續的是生約,新業主則有權加租,亦可以通知期或代通知金要求你搬出。
不是的,你是不能告他的。但你可以拒絕新業主加租,如果新業主要你搬走,你叫新業主按正式途徑(入法院)申請將你遷出。但法院一定不會批的,因為你死約未過!
而新業主要承擔舊業主留下的租約,直至租約期滿。如果新業主不同意,是應該找舊業主,而不是找租客。
收錄日期: 2021-04-19 17: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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