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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朱元璋(1328年10月21日-1398年6月24日)是明朝的開國皇帝,也是繼漢高祖劉邦以來第二位平民出身並且革命成功的君主。
在位期間廷杖大臣、廢相、設錦衣衛、大殺功臣(也包含懲治貪贓枉法的元勳)等諸多辣腕功過難斷,也立下了明朝君王極權及高壓統治的典型。朱元璋一生高潮迭起,民間傳說甚多,為中國歷史上最富傳奇也最具爭議的皇帝之一。
朱生於元朝天順帝天曆元年(1328年)九月十八未時,排行第四。父親朱五四(後改為世珍),母親陳氏。朱家祖籍為江蘇沛縣,籍淘金戶。祖父朱初一因當地不產金,賠納不起而徙句容,後徙泗州,至父親時方徙濠州(今安徽鳳陽)定居。朱元璋原名重八,後改為興宗。參加元末農民起義後改名為德裕,最後再改名為元璋,字國瑞。
朱元璋幼時曾為地主放牛。至正四年(1344年)淮北大旱,朱元璋的父、母、兄先後去世,不得已而入皇覺寺當行童。入寺不到二個月,因荒年寺租難收,寺主封倉遣散眾僧,朱元璋只得離鄉為遊方僧。
起義
至正十二年(1352年)受好友湯和來信勸說,元璋參加紅巾軍,投靠郭子興,由於指揮有方,不久便由一名小軍官逐漸升為元帥,並娶郭子興養女馬氏(後為皇后)。至正十六年(1356年)朱元璋攻佔集慶(今南京),將這裡作為自己的根據地,並改名為應天府。 朱元璋採取朱升「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的建議,採取穩健的進攻措施,得大富商沈萬三資助,擊敗了徐壽輝、陳友諒和張士誠的勢力。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朱元璋受小明王韓林兒封為吳國公。1364年自封為吳王
建國
朱元璋至正二十八年正月初四(1368年1月23日),朱元璋在應天稱帝,建國號明,年號洪武。以應天為「南京」,開封為「北京」。同年閏七月,大將徐達攻克大都,元朝覆亡。洪武十四年(1381年)雲南安定。
洪武元年,大封諸將為公侯。初封六公,其中以六大將、一大臣為開國元勳。分別為:韓國公李善長、魏國公徐達、鄭國公常遇春、曹國公李文忠、宋國公馮勝、衛國公鄧愈。
洪武二年正月初十(1369年2月16日),朱元璋命於雞鳴山立功臣廟。當時他告諭中書省臣說:「元末政亂,禍及生靈。我倡義臨濠,以全鄉曲。繼率英賢渡大江,遂西取武昌,東定姑蘇,北下中原,南平閩廣,越十有六載,始克混一。每念諸將相從,捐驅戮力,開拓疆宇,有共事而不睹其成,建功而未其報。追思功勞,痛切我懷。因此,命有司立功臣廟,序其封爵,為像以祀。人孰無死,死而不朽,乃為可貴如諸將者,生建忠勇之命,死有無窮之榮;身雖歿而名永不磨滅」。六月初三日廟成,朱元璋親定功臣位次,以徐達為首,次常遇春、李文忠、鄧愈、湯和、沐英、胡大海、馮國用、趙德勝、耿再成、華高、丁德興、俞通海、張德勝、吳良、吳楨、曹良臣、康茂才、吳復、茅成、孫興祖凡二十一人。死者像祀,生者虛位。又以廖永安、俞通海、張德勝、桑世傑、耿再成、胡大海、丁德興七人配享太廟。此位序屢經刪汰,已非洪武二年所定名單位次。
明朝穩定之後,朱元璋為明朝制訂了包括《大明律》在內的一系列嚴格的典章制度來約束眾臣。在朱元璋主政期間,處死了大批不法貪官,包括開國將領朱亮祖,女婿駙馬都尉歐陽倫,其中甚至因為郭桓案、空印案殺死數萬名官員。由於朱元璋的吏治嚴厲,在明初相當長一段時間,官員腐敗的情況得到有效遏制。《明史·循吏傳》中記載的明代廉潔官員,僅洪武一朝就有超過三分之一。
朱元璋雖然對官員要求嚴厲,但非常注意減輕民間普通百姓的負擔,在主政期間,基本上實現了輕徭薄賦,同時多次救濟災民。社會生產力在其統治期間得到了很大的恢復,人口穩定成長。他生活儉樸、工作勤奮,在明南京皇宮內,沒有設立御花園,只有御菜園,其中種滿蔬菜,供給皇宮。
朱元璋曾多次籌劃北伐蒙古以保障北方邊塞的安寧,大勝。並曾成功在甘肅擊敗王保保、在東北逼降納哈出、在蒙古高原幾乎活捉元主脫古思帖木兒。同時朱元璋進軍遼東,使朝鮮歸順。
洪武三十一年閏五月初十(1398年6月24日),朱元璋駕崩於應天皇宮,葬紫金山孝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