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政改方案:
香港政治制度改革,一般簡稱為政制改革或政改,是香港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而制定的一系列政治制度發展的改動.
相關法律條文:
第四十五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行政長官產生的具體辦法由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規定.
第七條 2007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第三條 2007年以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
2007年以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如需對本附件的規定進行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政改主要焦點:
《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及六十八條只在條文上規定:「香港行政長官和香港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到普選產生的目標」,何為香港的實際情況?以及如何做到循序漸進最終實現普選,在《基本法》和它的附件《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中並沒有明確說明。圍繞著下一任期香港行政長官和香港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如何修改,引起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香港立法會,香港各黨派團體以及國內外各階層人士廣泛關注.
爭議:
支持政府建議的人,主要認為有關方案已經增加了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的民主成份。也是符合人大決定之下的最佳方案。支持者認為,如果政改方案不能獲立法會通過而要令政改原地踏步,會令全香港市民成為輸家。普選時間表及路線圖相對上重要性不及通過政改方案所得的好處.
反對政府建議的人,主要有以下三種訴求﹕
1. 訂立普選時間表(即指定實現普選行政長官的年份)
2. 訂立普選路線圖(不硬性規定時間,但要求有具體走向普選的計劃)
3. 部分區議員由行政長官委任,不應該讓他們參與選舉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
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