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資助辦事處:毅進計劃學費發還
http://www.sfaa.gov.hk/tc/schemes/pyj.htm
Project Yi-Jin毅進計劃查詢
http://www.sfaa.gov.hk/tc/contact/index.htm /
http://tel.directory.gov.hk/0263000098_CHI.html
申請人調整後家庭收入(家庭全年收入/家庭成員人數@+1),若不超過每年$20156便可取得全額資助,若介乎$20156至$51,630則只可取得半額資助.(註:二至三人單親家庭公式中除數的1將增加至2.)
政府均會為全日制及兼讀制學員提供學費資助,所有學員每成功修畢一個科目(即出席率達80%及總評分合格),可獲退還有關科目三成學費。而學費退還是以科目為單位的,即使學員有部分科目不合格,其他合格科目的學費亦可獲得退還。學員如經入息審查後只獲發半額資助,若他們符合以上所述的資格,則仍可獲發還30%己繳付的學費。
舉例解說如下 : 單親家庭成員=母親 + 兒子=家庭全年收入$78000,即平均每月$6500
調整後家庭收入$78000/(家庭成員人數2人)+2[註])=$78000/4=$19500=不超過每年$20156
換言之,以上家庭可取得全額資助.[註]二至三人單親家庭,公式中除數的1將增加至2。
如果家庭人數為3人,即非單親家庭,計算答案一樣.假若人數更多,全年收入的限額也會提高.
http://www.sfaa.gov.hk/tc/schemes/fts.htm
申請程序
2008 / 09學年學生資助申請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是「資格評估申請」;第二階段是「資助計劃申請」。「資格評估申請」是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人必須是申領資助學生的父或母,若非學生的父母,申請人必須在申請表內詳細解釋,如申請人的解釋獲本處接受,本處會繼續處理其申請。申請人必須逐年申請及將其所有同住未婚子女的資料,填報在資格評估申請內。同時,每個家庭只需填寫一份表格。所有重覆申請將會被本處作廢,並會延誤處理有關申請的時間。
第一階段 – 資格評估申請
在 2008 年 4 月 3 日或以前遞交 2007 / 08 學年「資格證明書」並送抵本處的家庭會於 2008 年 4 月收到本處發出的2008 / 09學年資格評估申請表格 B;其餘的申請家庭可於 2008 年 5 月向民政事務處或學校索取下列文件:
(1) 「資格評估申請表格A」〔SFAA 7A〕;
(2) 「資格評估申請指引」 (表格A適用) 〔SFAA 75A〕;
(3) 「證明文件封面頁」〔SFAA 108〕;
(4) 供申請人寄回申請表的回郵信封〔SFAA 182〕。
有關全額學費發還的詳細申請程序,請瀏覽中、小學生資助資格評估申請程序。有關申請程序亦適用於毅進學員。
你亦可於本處網頁下載有關申請指引及申請表格
http://www.sfaa.gov.hk/tc/public/index.htm#fts
學校書簿津貼/學生車船津貼計劃/全額學費發還(毅進計劃)...
表格下載
1 資格評估申請表格A (SFAA 7A) * # @ + (224KB)
2 資格評估申請指引 (表格A適用) (SFAA 75A) * # @ (454KB)
3 證明文件封面頁 (SFAA 108) * # @ (140KB)
4 郵寄地址標籤 (供申請人貼在寄回申請表的信封上) (114KB)
2008-08-17 00:04:17 補充:
非單親家庭, 家庭成員人數3人, 父母及子. = 同上 平均每月$6500
調整後家庭收入$78000/家庭成員人數3人+1=$78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