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聖經清楚的告訴信徒不可犯姦淫之罪(如:婚前性行為),當然你可以說這些頂多只是「踩界」的行為,但是你又何必令雙方陷入試探,一旦把持不住,最終跌進陷阱?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帖撒羅尼迦前書4章3至4節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馬太福音5章27至28節)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希伯來書13章4節
你若是愛惜對方,便應該尊重對方的信仰,而不要嘗試「走法律罅」。事實上,我覺得no. 3 是絕對不應該做的;而no. 1 and 2 亦可免則免,否則難免變成no. 3。
當中未成為基督徒的一方,更應多跟對方返教會,嘗試接受基督信仰,因為有共同的信仰和價值觀,始終是比較容易溝通的。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哥林多後書6章14節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5章17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