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中, 控方是否需要把所有有關調查的文件交到法庭?
證人替控方提供服務 (e.g. 分析數據, 化驗), 事後只是將分析結果交給控方, 而其他的筆記及記錄則自己保存, 會否犯法? 要交出哪些文件, 是由證人主動交出, 還是可以應法庭要求才交出?
謝謝.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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