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清朝末年辛丑和約的問題

2008-08-16 11:41 pm
請問一下 ??
列強在八國聯軍後 , 辛丑和約裡

1 公使駐京

2 駐兵京畿使館區

這倆者選項 , 有什麼差別 ??

不是一樣都是 "駐兵北京" 嗎 ??

回答 (5)

2008-08-17 6:47 am
✔ 最佳答案
您好!
條約影響
「辛丑條約」後,中國要負擔鉅大的賠款,百姓承受的苦難更深。此外,外國獲准在中國首都和一些要塞地方駐軍,中國成為國防薄弱的國家,中國人的民族自尊和自信心也受到創傷。這場動亂也使中國的革命派和部分國人看清了清政府的腐敗無能,因而紛紛支持反清的革命運動。
另外由於允許外國在北京附近駐軍,更是中日後發蘆溝橋事變點燃八年抗戰的遠因。
公使駐京:各國派遣使節駐於北京,較無武力層面的問題,自英法聯軍以來,各國擁有領事裁判權,這就跟有使節官員在駐於領事館一樣的意思
駐兵北京:各國派遣軍隊進駐北京,削除沿岸砲台,對中國國防造成嚴重的威脅,且各國的勢力集聚ㄧ堂,中國已主權盡失,國內的治安也已經無法保證保安人員及人民的安全問題了
參考: wiki+me
2008-08-19 7:02 pm
兩者是不一樣的喔
公使駐京是類似現在的大使館
是讓中國當地的外國人可以和自己國家的政府聯繫
但是駐兵京畿使館區就有點像是主權被侵犯的意思囉
參考: 自己
2008-08-17 8:46 am
以上兩個是完全不一樣的意思,公使駐京的意思只是說戰勝國可以在戰敗國的首都設立領事館,並派遣公使駐守,但是並不允許在領事館駐軍。
原本清朝是禁止外國公使在北京設立領事館的,後來第一次英法聯軍清朝戰敗,咸豐皇帝派遣桂良以及花沙納議和,而公使駐京早就簽訂在天津條約的第六條上了,這離辛丑合約的簽訂還早了43年
而駐兵京畿使館區的意思那就是說戰勝國可以在戰敗國的首都領事館區駐軍,戰敗國不得異議。自己國家的首都卻得容許其他國家派兵把守,這對一個國家的主權來講已經是非常嚴重的打擊,更把自己首都陷入危險之中,因為這是兵變的不定時炸彈,也正如樓上所說,是後來七七事變的遠因。在這個條約簽訂以後外國的公使團成為清朝的太上皇,軍隊再也沒有辦法保護自己的國家,清朝自此成為半封建半殖民的國家,這一段近代史是中國最屈辱的一段,就給你參考了!!
參考: 自己
2008-08-17 2:02 am
公使駐京 是合法的外交途徑 例如各國的外交使節在某個家首 都駐有辦公室
駐兵的意義就不同了 駐兵如果該國有不良企圖 挾持國家元首 像前幾年的陳進興挾持南非武官 雖然是反過來 但是有駐兵在國家首都裡面是等於這個國家已經喪失主權 自己國內治安沒辦法保證外交人員的安全問題 所以當初的條約真的是在中國的臉上甩一個很響的巴掌
參考: 自己的意見
2008-08-17 12:24 am
沒差
中國人就是**(非台灣人)
有兵進駐
比較有感覺被打敗了
參考: 王仲孚叫獸


收錄日期: 2021-05-01 17:10:5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816000016KK06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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