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欠銀行接近10萬,想申請破產,但在大陸仍然有一未供完的樓,買樓的時候寫的是他的名字(因我當時未夠18歲),但之後是我供的...我不想因為他破產而我損失了一層樓,但我又無甘多錢一次過俾曬...
我想問,如果他破產,大陸的銀行是不是一定會收回該樓?
他申請破產是否要向這裡的破產署申報該情況?是不是一定要一次過俾曬錢轉我個名先可以解決?
麻煩各位.....
收錄日期: 2021-04-20 11: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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