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內受工傷....

2008-08-15 8:29 pm
公司的僱員在試用期內受工傷,
工傷期間越過三個月, 是否員工已成為正式員工"長工",
如解僱(已判傷及復工)必要給一個月通知/代通知金 ???

還是試用期(真正三個月工作)而給七日通知 ?

回答 (1)

2008-08-15 9:50 pm
✔ 最佳答案
你的問卷調查問得非常好,很有參考價值。
現詳細解答如下:
公司的僱員在試用期內受工傷,
工傷期間越過三個月, 是否員工已成為正式員工"長工",

1)全對。
2)因工傷期內,僱主是不能與員工終止僱傭合約的。
3)若強行終止,僱主便違反僱傭條例。懲罰相當重的。
如解僱(已判傷及復工)必要給一個月通知/代通知金 ???
4)站在僱主立場,可隨時要求與僱員終止僱傭合約。
5)僱員已判傷及復工後,是可以的。但視乎有沒有真正的需要?不要只為他在試用期內工傷,而待他復工後炒他。
6)目前該工傷僱員,在法例上,也正式通過了試用期了。
7)通過了試用期,而提出要與僱員終止僱傭合約,僱主必需給予合約上列明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但不能低於勞工法例的至少7日通知期。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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