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刀,彈弓刀,伸縮棒的問題

2008-08-15 8:59 am
我想問問,點解折刀係香港帶出街使用唔犯法,
但彈弓刀帶出街,就算唔用都犯法既??

ps:想要理由,唔好話法律就係咁定之煩既野!

另外,想問下伸縮甩棍(類似警棍)在香港帶出街使用犯法嗎?
或者唔使用只係旁身又犯法嗎?

回答 (2)

2008-08-15 10:09 am
✔ 最佳答案
1. 其實刀刃長過2.5吋嘅摺刀帶出街一樣算屬違禁武器!! 至於點解折刀(短過2.5吋)唔犯法但彈弓刀犯法, 係因為彈弓刀在彈出過程中可以傷人 (即係你將刀柄貼住人個肚後按製, 把刀刃就會插入人個肚).
2. 根據香港法例第217章武器條例第4條 - 管有違禁武器:
任何人管有違禁武器, 即屬犯罪, 可處罰款$10000及監禁3年.
違禁武器包括: 中國式飛鏢, 重力刀, 重力操作鋼棒 (伸縮警棍), 指節套 (不論是否有尖釘及是否有刀刃), 附有手柄的鐵鏈,
彈簧鋼棒 (彈簧伸縮警棍) 等等.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08-08-17 6:34 am
其實你帶任何可作攻擊用途物件出街而又無合理解釋,都可以控以遊蕩罪
合理解釋的定義是:你帶一枝壘球棍出街而又不是去打壘球,就是沒有合理解釋啦!
又例如你帶一把西瓜刀,有一張單據是剛剛買的,現在帶回家!這就是合理解釋啦!
所以你既問題就是有問題啦!不論是那一種刀,合法與否,無合理解釋就是犯法!

2008-08-16 22:37:47 補充:
比人傷害而用果d違禁武器作出自衛呢?你如何解釋你的違禁武器?到時實控以毆鬥罪,兩個都告!

收錄日期: 2021-04-13 21:53:1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815000051KK0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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