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家庭問題 求救....

2008-08-14 10:03 pm
家住公屋, 只有三個人居住
一個是我母親, 七十六了
一個是我姐姐, 四十
一個是我(男), 三十八

老人家有執野習慣, 屋企好多雜物
好麻煩
我家姐就日日話阿媽
但係佢自己都整到成屋自己野, 自己都無法處理
就係日日搵野黎鬧我阿媽.

我姐失業十多年, 心理唔多平衡, 樣樣都想做到完美,
但奈可能力有限, 得個講字.
這種人就是那種"講就天下無敵, 做就有心無力"的人
精神愈來愈有問題, 兄弟姐妹個個怕左佢,
現在我局住同佢住, 遲早忍唔住有爆力事件.

社工議員都搵過, 乜都幫唔到
現在攪到社工都建議分戶, 但係我姐唔肯簽名分.
房署唔係搞...

如果寫信去報館, 會去邊間好d?
或者有無其他好方法?
請幫忙!
更新1:

問題係 我點可以 留下阿媽係度 我要同佢一齊走 而阿媽係戶主

回答 (2)

2008-08-15 11:05 am
✔ 最佳答案
我唔覺得其他人可以幫到你,你咁大個人唔想同家姐住,無人可以阻止到你。家姐唔簽名分戶,你自己遷出分戶係唔應該關你家姐有無簽名喎。
既然社工建議你分戶,就叫社工寫封信幫你向房署陳述建議要分戶理由,房署就會考慮給你遷往另一個較細單位。如果有社工建議信,房署都要堅持要你家姐簽名至俾你外遷,就有d過份喇。
建議你直接去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房署職員故意留難你,會比寫信去報館更有效。申訴專員公署嘅電話或地址可致電1823查詢。
2008-08-23 10:47 pm
你或可直接找或寫信向房署表達你現今的處境,或已到什麼樣的程度,實話實說,且看看房署有什麼計策.但最好還是分開住的好.分開住就分開住,你就跟母親一起住,以照顧母親為由,向房署申請.說出你的苦衷,看看房署有什麼反應.或房署會因居於你家的特別原因,或及於體裇援助.或你也不妨向你姐提議,大家分開住的建議,如果房署答應你的要求,你母親居可保持業主身份.而你姐也可有自己的住處.雙方有利益,不妨一試.不過一切要等房署安排再作定奪.

收錄日期: 2021-04-29 20:20:3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814000051KK01413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