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申請條件之配偶娘家家庭總收入是否一併計算

2008-08-14 6:20 pm
我本身是低收入戶但如果我也和中度殘障女孩結婚,共同生活,設立一 戶籍,有一問題我想請教智多星們.
我老婆她娘家動產及不動產收入均超出社會救助法當年度公告的規定,則如此是否影響到我們低收入申請資格?真是這樣那就不用結婚了.

回答 (3)

2008-08-16 4:25 pm
✔ 最佳答案
你好:
低收入戶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
     1 .配偶。
     2. 一等直系血親。
     3. 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兄弟姐妹。
     4. 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低收入戶一般由戶長提出為申請人~
如果你是戶長就是申請人其人口計算如上
配偶.一等直系血親。(你的父母)..同一戶籍之人及有申報扶養家中的人(申報者)
妻子的父母非你直系親屬就不列入計算
反之如果由妻子提出申請才會將他娘家父母列入計算..


2015-04-24 11:50 am
●九州 娛樂 網站 http://ts777.cc
●●●運彩遊戲、真人遊戲、電子遊戲、對戰遊戲、對戰遊戲●●●

●新舊會員儲值就送500點

● 真人百家樂彩金等你拿

●線上影片直播、正妹圖、討論區免費註冊

歡迎免費體驗交流試玩!

●九州 娛樂 網站 http://ts777.cc
2008-08-14 10:38 pm
依社會救助法第五條全家人口之範圍應包括:配偶、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兄弟姊妹、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是不包括配偶娘家的收入喔~
因為不知道您設籍何處,提供台北市社會局詳細條件資料讓您參考
台北市社會局-低收入戶生活補助網頁如下
http://www.dosw.taipei.gov.tw/i/i0300.asp?l1_code=06&l2_code=01&fix_code=0601003&group_type=1


收錄日期: 2021-04-26 14:23:5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814000010KK03006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