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問題.....我們有冇責任出庭??

2008-08-13 7:41 pm
我屋企人07年1月係旺角買左個單位,近日佢地收到小額錢債審裁處發出的聆訊通知書,要追討由01年9月至08年7月的樓宇管理費及訴訟費,但有個問題,個封信的被告人係前業主,而不是我爸爸的名,加上只買左年半,我們又已經聯絡唔到前業主,咁我們有冇責任出庭呀??如真係要出庭我們會唔會輸呢??係唔係要我們賠呢??我們可以點做呀???

回答 (2)

2008-08-20 1:15 am
✔ 最佳答案
我之前有一個經驗, 就係上手業主被樓下業主告佢漏水要求賠償, 當時律師同我講一日未成交, 一日業權都係上手業主, 況且佢寫明被告係前業主, 有關費用係唔會影響到我, 但當業權轉讓後, 有關物業上欠款就由我承擔, 所以你的代表律師一定要在物業成交日前查清楚上手業主有否關於此物業的欠款, 你的代表律師可能無查冊上手業主有關此物業的欠款.因此, 我覺得你應找你的律師, 錢就一定要比, 因業權已經由你承接, 有關欠款係會註係你的樓契上. 但你可以從民事上追返上手業主有關款項(如搵到佢先算).

至於出唔出庭, 被告都唔係你爸爸, 你爸爸出庭法庭都唔識你爸爸, 又唔係被告, 去都無用. 快d 交左樓契有關罰款, 唔係遲d 就會轉告你爸爸, 到時唔上庭都唔得,

不過你的代表律師做乜無查清楚先讓你成交, , 我的律師一查到上手業主比人告, 即刻出信同埋hold 住d 錢, 等佢攪掂先過大數比佢, 你律師做得不好

榮少
2008-08-13 8:16 pm
1. 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 一定要出庭, 你不出庭會缺席聆訊
2. 你們有一定的責任,因為買樓前你的代表律師要去信大廈管理處/法團,查清楚到底單位是否有欠管理費/維修費
3. 盡快與原告聯絡,講數啦


收錄日期: 2021-04-19 01: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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