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漢城奧運前半年,南韓就山雨欲來風滿樓,各種民主力量空前大集結,大匯合,大團結,目標是要利用辦奧運的機會,迫使全斗煥政府修改憲法,放棄獨裁統治。
據統計,不僅有一千萬人的聯名信(當時韓國人口四千萬),在三周之內,就在全國舉行了 2100場示威遊行,參加人數多達800萬,佔人口的五分之一。
全斗煥當時的想法和今天的胡錦濤是一樣的,都是穩定壓倒一切,奧運壓倒一切,提高國家形象最重要。但韓國人民,尤其是反對派領導人的想法,和中國人不一樣。
當時的反對派主要領袖、後來做了第一任文人總統的金泳三,絕對不接受全斗煥為了奧運「政治休兵」的呼籲。
正相反,他們恰恰要利用奧運會的機會,全力抗爭,迫使政府政治改革。他們不怕被說成是破壞奧運,而且韓國的老百姓,也不認為街頭的抗議是破壞奧運,反而認為,只有政治改革,才能辦好奧運,才能真正提升韓國的國際形象。
隨後全斗煥做出決定,不是鎮壓,而是讓步,同意修改了憲法,並把新憲法交給全民公決,結果93%的公民投了贊成票。
這部憲法規定,總統由人民直選產生,任期五年不得連任;同時規定總統不得解散國會,不得宣布戒嚴統治,要釋放政治犯,開放新聞和言論自由。
這些條款一確定,就等於宣布了獨裁統治的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