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今日係8月11日,辭職通知期一個月後離職,last day係9月10日。通常遞信(或口頭通知)日是計算在通知期內的。但若你在接近收工前才遞信或口頭通知僱主,僱主有權要求通知期由明天(8月12日)才開始計算,那麼last day就會是9月11日。
並非做夠一年才要一個月通知,僱傭條例規定按連續性合約工作超過一個月辭職,就有需要給僱主通知期或代通知金。通知期不一定是一個月!僱主可另定通知期為7天或以上,在沒有另定通知期的情況下,才須依照僱傭條例所規定的一個月通知期,通知期可以用代通知金代替。
如仍有疑惑可致電政府咨詢熱線1823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