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法例四日有薪病假

2008-08-11 3:28 am
我做call center 架,因為喉嚨發、腫痛,睇醫生,睇左兩次,共四日病假
但我第一日係例假...

星期五 (例假), 假紙由星期五至星期一.....會唔會有分四架

回答 (3)

2008-08-11 8:24 am
✔ 最佳答案
你的提問,詳情如下:
1)根據現行的香港勞工法例,僱員必需有足夠累積的病假。
2)要有註冊西醫的醫生紙。
3)病假必需要連續4日或以上。
4)已過試用期。
5)符合418條款(連續性合約條款)
只要你符合以上全部項條件,便絕對可以取得5分4的病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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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有些公司只要你有一日的醫生紙,都會給你該日的人工的5分4。
2)但這並不是每間公司都可以的,要視乎該公司的內部政策。
3)樓下有一位網友說,必需要連續4日病假紙,才有資格領取病假的5分4人工,這說法是錯誤的,即使你連續4日看不同的醫生,而只要4日的病假是沒有中斷的話,便有勞工處所述的資格來領取病假人工的5分4。
4)你好好彩,就連例行休假當日,都有醫生紙,只要你同時符合上述的5項項條件,便可領取病假人工的5分4。
5)若你例行休假當日並沒有醫生紙,公司有權連其餘三日的病假都不給你人工。
2008-08-11 7:27 am
跟據勞工法例要連續4日病假才可有五分四病假人工,但要同1次發出
你睇左兩次醫生共四日病假,你工司可以不發病假
人工,但要視符貴公司之規定
2008-08-11 7:17 am
只要按醫生紙有連續四天便可有五份四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56:2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810000051KK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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