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水比賽的評分裁判有7人制和5人制兩種,奧運會、世界錦標賽和世界杯跳水比賽及國內重要比賽時,必須有7名裁判員評分,其它一般比賽可由5名裁判員評分。 雙人跳水比賽的評分裁判為9人制。
跳水比賽滿分為10分,可用0.5分給分。
評判時,裁判員按以下標准評分:
失敗 0分
不好 0.5-2分
普通 2.5—4.5分
較好 5-6分
很好 6.5-8分
最好 8-10分
在比賽中,裁判員根據運動員的開始動作、助跑(即走板、跑臺)、起跳、空中動作和入水動作來評定分數。因此,運動員在比賽時助跑應平穩,起跳要果斷有力,起跳角度要恰當,並具有一定高度;空中姿勢優美,翻騰、轉體快速;人水時身體與水面垂直,水花越小越好。
5名裁判員評分:5名裁判員打出分數以後,先刪去最高和最低的無效分,餘下3名裁判員的分數之和乘以運動員所跳動作的難度系數,便得出該動作的實得分。例如5名裁判員的評分分別是
5、(5.5)、5、 5、(4.5)=15(總和)X 2.0(難度)
=30(實得分)。
(注:括號裡的數字是刪去的無效分。下同)
7名裁判員的評分:方法與5名裁判員評分方法相同,但7人先刪去2個最高和2個最低的無效分,餘下3名裁判員的分數之和乘以運動員所跳動作的難度系數,便得出該動作的實得分。
例如 : 7名裁判員的評分分別是
(6) + (5.5) + 5 + 5 + 5 + (4.5) + (4.5) =15(總和)x2.0(難度)
= 30(實得分)。 (*)
比賽結束後,把所跳動作的實得分相加,便是該運動員的總分。總分最高者為優勝,如兩人或兩人以上總分相等,則名次相同。
雙人跳水比賽的評分
雙人跳水比賽的評分裁判為9人制,分為同步裁判及動作裁判。
同步裁判由5人組成,裁判只需給予兩名運動員的同步分數即兩人開始動作、助跑、起跳、空中動作和入水動作是否同步。
動作裁判由4人組成,分2個裁判一組。每組裁判個別給予單一運動員的動作分數,如正常比賽般。裁判無需理會另一人之動作或兩人是否同步
同步裁判5人先刪去最高和最低的無效分,動作裁判4人刪去最高和最低的無效分餘下3名同步裁判及2名動作裁判的分數之和乘以運動員所跳動作的難度系數,再除以5乘以3,便得出該動作的實得分。
例如 :
同步裁判[(6) + 5.5 + 5 + 5 + (4.5) ]+動作裁判[(5) + 5 + 5 + (4.5) ]
=25.5(總和)x2.0(難度)=51
=(51 / 5) x 3
=30.6(實得分)
*)2006年FINA的最新修訂
動作難度系數
動作難度系數是表明運動員完成動作的難易程度。國際跳水競賽規則為每一個跳水動作確定了相應的難度系數,它根據動作組別、競賽項目(跳板、跳臺)、高度、動作姿勢和翻騰轉體的周數等方面的差異來確定其數值。運動員跳水時,動作簡單,難度系數就低;動作復雜,難度系數就高。
例如:3米板1O3B,難度系數為1.6。10m跳台的307C,難度系數為3.4。
對於同一動作,因高度不同,難度系數也有區別。例如同是405C,1米板的難度系數為3.0,3米板的難度系數為2.7。目前,國際跳水競賽規則難度表上列出的最高難度動作是;3米板409C難度系數4.2和307B難度系數3.8及10米臺409C難度系數4.1。
怎樣觀看跳水比賽
觀看跳水比賽時,懂行的觀眾常常被精采的比賽所吸引。他們為運動員的精湛技藝而喝彩,為運動員的意外閃失而惋惜,並饒有興趣地與裁判員一道給運動員跳的動作評分。如果是一個不懂行的觀眾,觀看跳水比賽時就會感到茫然。顯然,了解一些跳水的比賽常識對更好地觀看跳水比賽是很有幫助的。
另外跳水的裁判亦有一套公式扣分的標準
可參看以下網址
跳水理念-跳水教室
http://www.diving-concepts.com/
http://www.diving-concepts.com/judges%20to%20deductcn.ht
2008-08-12 13:35:00 補充:
由於上屆雅典奧運的男子個人全能賽事中,出現裁判涉嫌評分不公的爭議。為免同類事件在大型體操賽事出現,國際體操聯會(FIG)於06年開始使用新的計分方法。舊計分法只有一組裁判,但新計分法則有兩組裁判。
2008-08-12 13:35:41 補充:
A組有2人,計算選手的「動作難度分數」,至於6人的B組則會計算選手的「表現分數」;兩組的分數加起來,就等於選手所得的分數。
在男女比賽項目中,均有A、B兩組裁判員對運動員比賽動作進行評分。A裁判組(2人)根據運動員一套動作的內容確定“A”分(「動作難度分數」)。“A”分的內容包括:
取運動員成套動作的下法加上最好的9個動作共10個動作,計算其難度價值。男子最高難度動作為F組,女子最高難度動作為G組。在所有比賽中,男子和女子項目成套動作的難度分值如下:
動作組別: A B C D E F G
動作分值:0.1 0.2 0.3 0.4 0.5 0.6 0.7
2008-08-12 13:36:47 補充:
A裁判組還要根據不同專案的特殊規定計算動作的連接價值。在所計算的10個動作的難度價值中,每完成一個動作結構組要求,A裁判組將給予0.5的加分。除了跳馬之外,成套動作必須要有合乎要求的下法。
B裁判組(6人)確定“B”分(「表現分數」),“B”分從10分開始,以0.1分為單位進行扣分。“B”分的內容包括:
成套動作的藝術及完成錯誤,技術和編排錯誤。當動作完成發生藝術性和技術性偏差時,要進行扣分。扣分與某一動作或某一成套動作的難度無關。
小錯 扣 0.1分
中錯 扣 0.3分
大錯 扣 0.5分
掉下 扣 0.8分
2008-08-12 13:36:51 補充:
把藝術扣分、完成錯誤扣分與技術、編排錯誤扣分進行匯總,並從10分中扣除,所得分數為最後的“B”分。
“A”分和最後的“B”分加起來為一套動作最後的得分。因為A分的難度分無上限、B分的藝術分則是10滿分,所以最後得分少數情況下不超過10分。
現時,奧運體操體操運動員一般都可以拿到約14-15分,多於16分的表現已屬很好。
現時世界上,只有少數運動員在高低槓得分超過17分,當中包括美國的娜絲蒂雅、中國的何可欣和楊伊琳、…等。